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24-89109069、024-89814005,该校联系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编为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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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是经辽宁省人民 *** 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4826名,现有教职工297人,专任教师204人。具有博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167人,其中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人,副教授53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职专任教师212人。有中国水利教育协会职教名师5名,中国水利教育协会职教新星4名,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专业带头人1名,全国水利职业院校优秀德育工作者1名;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一个;省级对接产业集群示范专业建设项目2项;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2名,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名,沈阳市教学名师1名,校级骨干教师43人,校级专业带头人19名;近年来学院获得省级教学改革成果奖3项,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9项;编写各类教材228部;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66篇,其中核心期刊60篇,EI检索22篇。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设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甲级资质)、水利工程仿真实训中心、无损检测中心、土工实验室、建材实验室、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实训中心、可编程技术与应用实训室、供配电仿真实训室、工程测量一体化实训室、数字测绘一体化实训室、土建一体化实训室、市政一体化实训室、建筑模型实训室、动物疫病检测中心、食品加工一体化教室、植物组织培养实训室、分析化学实训室、饲料分析实训室、物业智能化实训室、物流信息管理实训室、经济管理ERP实训室等60余个实验、实训室。学院注重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协作,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先后与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三农委辽宁办事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保局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聘请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117人担任外聘 *** 教师,目前共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2个,实习、实训教学开出率达到100%。今年,获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一项。
学院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形成了涵盖水利、信电、生物、经管等多领域的专业格局。学院设有六个教学系部:水利系、建筑与测绘工程系、信息与电气化系、生物工程系、管理系、公共基础部。水利系现有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方向)、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城市水利方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方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方向)、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方向)(当年新增专业)等8个专业(含方向);建筑与测绘工程系现有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村镇建设与管理(城镇建设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建筑工程技术(BIM方向)、测绘工程技术(当年新增专业)等8个专业(含方向);信息与电气化系有供用电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当年新增专业)等6个专业;生物工程系现有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园林技术(规划设计方向)、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等8个专业(含方向);管理系现有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网络营销方向)、物业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项目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方向)(当年新增专业)等7个专业(含方向)。目前为止全院共有37个专业面向省内外招生。
一年来,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把就业工作摆在首位,树立全员就业意识,不断创新形式,加强指导,广泛开展了预就业、顶岗实习、技能练兵等一系列就业活动。在校内为学生搭建技能训练平台,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去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30余项,先后在全国、全省和行业技能大赛上获得国赛三等奖2项,省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的优异成绩。对外,学院立足地区及行业,不断巩固和开拓就业市场,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对内,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做好国家(省 *** )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并设立各类学院奖学金,落实好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建立了稳定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总奖励资助面可达在校生人数的40%,最高奖金额可达8000元/年。
多年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职业素质、培育工匠精神,创新开展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逐渐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大格局。始终坚持“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办学思想,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重点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竞争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技能、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办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文件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 ,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负责受理申请、 核发资质证书 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 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辽宁省沈阳市林业资质项目变更说明书,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辽宁省沈阳市林业资质项目变更说明书,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辽宁省沈阳市林业资质项目变更说明书,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辽宁省沈阳市林业资质项目变更说明书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辽宁省沈阳市林业资质项目变更说明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