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资质能干林业局工程吗
首先要明确你问题的概念,你的问题有两种可能,林业局的工程是指林业类工程还是林业局发包的工程?其实你的问题包括两个不同的意思,如果是第二个,那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任何工程建设发包单位都可以发不同的工程,当然不同的工程内容会要求有不同的工程资质。因此我只回答你第一层意思,即园林工程资质能否干林业局所属的工程,或林业局向外发包的林业工程。
我是从业20多年的园艺工程师,在湖北干过林业苗圃工作,属于营林造林类。后来在湖北和广东一直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工作内容在植树造林上园林和林业有时是交叉的,林业苗圃类企业可参加纯粹的绿化类工程投标,但能否中标没尝试过。以园林工程类为主公司的营业范围有的企业也包括林业造林、森林经营、森林改造的资质范围,当然也可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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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从业经验分析,所以我得出结论如下:
1、如果按常规,园林资质和林业资质范围是略有不同的。
一个属于城市园林(包括园建、水电等)施工,遵循工程管理、园林技术、园林艺术美学方面的工程管理和技术规律,工期一般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就可交付使用。
另一个则属于林地(当然多在山中林区或城市周围的城郊结合部)的人工纯林、混交林以及原始林中进行植树、营造、改造、苗木培育类施工,也包括林地培育、整治类经营管理,多是营造苗木规格较小的人工林,目的是对林地进行一系列的苗木栽植、森林培育养护等的施工,森林培育养护的周期可能要5年、甚至10年以上,以苗木培育和森林生态为主要技术手段。
2、如果仅有园林工程资质,没有林业施工资质,也没有林业方面施工经验的,不能参加投标,或者你参加投标,也会有很大难度中标。
3、如果有园林工程资质,也具备林业施工资质,那就完全可以进行林业类施工。
4、即使没有林业施工资质,但如果林业局邀请你参加投标的话,这种情况有时候也是会出现的,因为外包时,由于地区特殊的原因,进行林业公开投标的企业数量不够,那就说明可以参加投标和施工了。
以上回答希望能让你有所理解和帮助。
学园林的 能 进林业局?
当然可以,这是专业对口的。但是这些单位是编制的,需要通过公务员招考的。
看你们当地的人事局了,有的是可以属于林学类里面的。林业类专业:本科专业:林学、森林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园林、木材科学、生态学等等硕士专业:林业、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木遗传育种、林业工程、林产化工等等学园林专业,一般毕业后会到园林公司从事园林景观绿化、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管理之类的工作,出色的学生可以应聘到园林设计院之类的设计单位以及林业大学之类的高校科研单位。
林业局招标需要什么资质
有很多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补充说明描述根据《关于促进 *** 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38号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2)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补充说明描述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后附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 2、“财政部门认可的 ***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 *** 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林业局一般招哪些专业的学生?
林业局一般招林学专业、森林资源保护专业、林业技术专业、森林工程专业、会计专业、财务管理等专业的学生。
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 *** 林业主管部门辽宁省沈阳市园林工程资质能干林业局吗,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林业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辽宁省沈阳市园林工程资质能干林业局吗:培养掌握森林生物学基础理论和技术辽宁省沈阳市园林工程资质能干林业局吗,从事林木良种选育、森林营造、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森林经营管理及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森林资源开发和管理辽宁省沈阳市园林工程资质能干林业局吗;林业、旅游、园林等部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旅游、森林公园管理。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森林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土壤学、林木遗传育种、气象学、森林经营、森林病理学、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毕业实习等环节,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园林技术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部门和花卉企业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繁育栽培、养护及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态学、园林植物、观赏园艺、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绘画及表现技法、规划设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插花艺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城镇绿化、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植物造景等规划设计及园林植物的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生物学、林学、建筑学。
主要课程:生态学(包括景观生态、植物生态、城市生态)、观赏植物学、园林植物遗传育种、插花艺术、园林史、绘画、设计初步、环境艺术学、植物造景设计原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教学综合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5-30周。
森林资源保护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调查与管理、林政管理与执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调查与管理、林政管理与执法等。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森林植物学、森林环境学、森林保护学,森林动植物检疫、测量与遥感、森林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林政管理等课程,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森林动植物检疫、综合训练和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我的专业是园林工程技术,可以报考林业类的公务员职位吗?林业类如下↓:
林业局,林业厅应该都可以,但是也要看这个职位的具体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如果觉得专业相近而没有办法确定可不可以报名的话,可以给招考办打电话,具体询问下自己的专业到底可不可以报名。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和科研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绿化工作。第五条 全市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造林和绿化城市的义务。第六条 城市规划、土地、环保、房产、工商、交通、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第七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 *** 以及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和街道绿地、广场、运河、渠道等公共绿地;
(二)居住区绿地;
(三)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和驻军单位等专用绿地;
(四)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卉的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
(五)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管辖的城市防护林带、水源保护林和市区为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营造的隔离林带等防护绿地;
(六)风景名胜林地;
(七)城市规划预留绿地。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城市园林总体规划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和市规划局共同编制,报市人民 *** 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 *** 根据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编制本县、区内的城镇绿化规划,经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及市规划局共同审核后实施。第十条 城市的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留出相应的绿化用地。城市新建区的规划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旧城改造区的规划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各项建设工程绿化用地占工程总用地面积的比例,由城市建设管理局同规划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第十一条 各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城市道路和住宅小区的建设,须将绿化工程列入基建规划,基本建设投资中必须包括其附属绿化工程的建设投资。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参加审查。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须委托持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第十三条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以植物造园为主,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遵循点线面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多品种、多层次、多形式相结合的设计原则。第十四条 绿化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必须委托有园林绿化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第十六条 各项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完成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的绿化季节。绿化工程竣工后,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植物成活率等进行验收。未达到时限要求和设计方案要求的,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或者达不到设计方案要求的,由绿化专业部门进行绿化,并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对责任单位按实需绿化费用的一至二倍收取绿化延误费。
绿化延误费应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使用。第十七条 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驻军等单位在市、区园林绿化部门的指导下,应搞好本单位和职工宿舍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八条 城市苗圃、花圃应加强培育适合我市生长的优良植物品种,保证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九条 市、区园林绿化部门应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城市绿化管理经验,加强树木的修剪、施肥、灌水、打药等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城市绿化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保持城市树木花草的美观繁茂及绿化设施的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