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有哪些设计院?
如下: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呼和浩特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附中东巷14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内蒙古建材科研设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乌兰察布东街;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南路呼伦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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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3号;内蒙邮电规划设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99号;内蒙古自治区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4-6层西;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11号。
内蒙古自治区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三十五中东巷;杰赛通信规划设计院内蒙办事处: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北路首府广场8层。
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内蒙院)始建于195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坐落在美丽的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隶属于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甲级电力勘测设计企业、总承包企业。
具有电力工程设计、勘察、咨询、测绘、总承包、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热力工程等数十项国家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种等级的发电、输变电、新能源工程的咨询、勘测、设计、监理、总承包业务及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林业勘察设计院现在还存在吗
截止到2023年1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还存在。
经查询企查查官网得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石林业勘察设计院现在还存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地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五塔寺东街9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主要经营以生态建设公益事业为中心、服务全社会、国家森林资源清查、规划、作业、设计调查、森林资源监测、造林、制沙、营林、自然保护区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林业测绘及制图等。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取消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