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运输需要办理那些证件??
木材运输许可证。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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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木材运输资质的企业和法人
1、属于本级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运输证;
2、所提交的证件及票据齐全;
3、未发现申办人提交伪造、涂改、失效的证件、票据或提交的证件及票据中的内容一致;
4、按当地木材市场销售价缴纳了育林基金;
5、收、发货单位相符,树种、材种、品名、规格符合广西执行凭证运输木材种类的原木、原条、锯材、芯板、单板、包装箱板、门窗(框)、木炭、商品竹材、树木树蔸,木材起运点相符;
6、购买木材单位明确,木材运输终点地址详细;
7、遵守国家和自治区运输木材有关政策、规定。
所需材料
(各城市地区有所不同,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1、木材属于采伐后第一次运输的,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育林基金征收票据。
2、木材属于二次或二次以上运输的,提交上一次运输木材的木材运输证。
3、木材属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没收及拍卖的,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裁定文书以及拍卖木材的票据。
4、属于旧房木料的,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出具的证明和有关的票据。
5、属于从国外进口入境的木材,提交海关进口票据。
6、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需要运输销售的,提交村民委员会、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材料。
7、运输树蔸树木,属于野外采挖的,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采挖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属于苗圃培育的,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的证明材料;属于采伐迹地更新采挖的,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或国有林场的证明材料。
8、申请运输的木材或树木树蔸需提交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和木材检尺码单。
扩展资料:
无证运输处罚
1、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无证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可以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3、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将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将没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4、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5、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将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参考资料路来源:百度百科-木材运输许可证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业务岗是干嘛的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业务岗负责管理和消除国家定点林业、草原林业及森林草原资源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林业草原规划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负责监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组织落实林业草原收入分配工作;开展草原研究和观察监测工作;实施林业草原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消费管理等。
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绿化坚持 *** 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 *** 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受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人民 ***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六条 市、区人民 *** 每年应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投资城市绿化事业。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的义务,有制止和检举损害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权利。第八条 市、区人民 ***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人民 *** 应当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
城市绿线由市人民 *** 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结合城市建设实际划定。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城市绿线的调整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二环路以内新建项目不低于30%,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25%;二环路以外新建项目不低于35%,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30%;
(二)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三)城市生产绿地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四)其他绿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公园设计规范》执行。第十三条 单位和居民区尚有土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进行绿化。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由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河道、公路、铁路在规定范围内的绿地由河道、公路、铁路管理单位负责。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十五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当年难以完成的,应在次年完成。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面积应当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工程验收。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作为审查内容之一。第十六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安排不低于工程总投资1%—3%的绿化建设资金用于建设配套绿地。绿化建设资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绿化建设进度划拨。第十七条 配套绿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立体绿化代替。立体绿化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可以用其绿化建设资金另择空地进行绿化。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审批,属地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条 城市各类绿地按照下列职责分工进行保护、管理: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和其他绿化隔离带由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专业管理单位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产权单位、物业所有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由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五)居民自有庭院内的绿地,由居民负责。
内蒙古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哪个相对来说好些?好多少?请具体分析,不要复制。谢谢
您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比较内蒙古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应该是东北林业大学相对好些。
1)内蒙古大学是一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的一所区属国家重点培养的原211工程高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防害需要办什么资质,现双一流项目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现在的内蒙古大学和原内蒙古大学合并了中科院内蒙古分院、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和内蒙古农业学校后的一所综合类性质高校,其强项学科和专业基本上集中在理学学门、经济学学门、法学学门、文学学门,和管理学学门;
2)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市的一所教育部直属骨架重点培养的原211工程高校,现双一流项目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现在的东北林业大学前身是原东北林学院更名后的一所,而东北林学院的前身又是原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后的高校,所以该高校强项学科和专业大多数集中在理学学门、工学学门、农学学门,和管理学学门。
根据第四轮学科的评估报告来看:
1)内蒙古大学共有15个学科入围,其中经济学1个、法学3个、文学2个、历史学1个、理学5个、工学3个;在入围的15个学科中,有4个B等级、5个B-等级、2个C+等级、1个C等级、3个C-等级;
2)东北林业大学有10个学科入围,其中法学1个、理学2个、工学4个、农学1、管理学2个;在入围的10个学科中,有1个A+等级、2个B+等级、3个B等级、3个C+等级、1个C-等级;
尽管已入围学科数量来说,内蒙古大学多了5个,但从入围学科评级质量来看,东北林业大学要好过内蒙古大学,尤其是其拥有1个A+等级,和2个B+等级,是内蒙古大学没有的。
在有社会性质的学门和专业评估体系中:
1)内蒙古大学有65个专业入围,其中A等级或更好的有4个,B+和B等级的有31个专业,大概占据54%的专业量,表示内蒙古大学的专业有一半在全国属于中等到中上水平的专业;
2)东北林业大学有71个专业入围,其中A等级或更好的有9个,B+和B等级的有24个专业,大概占据47%的专业量,表示东北林业大学有13%的专业在全国可以属于领先地位,近一半的专业在全国属于中等到中上水平的专业。
所以从第四轮学科评估和社会性质的专业评估来看,内蒙古大学的发展比较均衡,没有全国领先地位的学科或是专业,但大部分的学科和专业都属于中等到中上水平;东北林业大学的发展和内蒙古大学有点相反,因为东北林业大学有几个学科和专业属于全国领先地位,或是领头羊地位,但中等偏中上水平的学科数和专业数量要比内蒙古大学少。这个可以从其办学性质看得出来,毕竟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农林类高校,其主干学科都是和农林挂钩的,而在全国以林业挂名的大学来看,东北林业大学排在第二,仅次于北京林业大学;但综合型高校就非常的多了,内蒙古大学就要排到很后面了。
假如您想要填报的专业偏向于:
1)工学学门、农学学门,那么东北林业大学更好些,尤其和林产化工、土木、机械、材料等挂钩的工科类专业;
2)哲学学门、经济学学门、法学学门、教育学学门、文学学门、历史学学门,那么内蒙古大学的综合实力可能更均衡,尤其是文学和经济学方面的;
3)理学学门、管理学学门,和艺术学学门,两所高校不相上下;
比较这两所高校,个人还是偏向于东北林业大学,其主要观点有:
1)尽管两所高校都是原211工程高校现双一流项目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而内蒙古大学是区属高校,属于部区共同建设的高校;东北林业大学要高出一个档次;
2)东北林业大学的一流建设学科是教育部指定学科(林业工程、林学),这两个学科在全国都属于领头羊地位,而内蒙古大学的一流建设学科是内蒙古大学自选的(生物学)学科,根据第四轮学科评估报告来看,东北林业大学的生物学和内蒙古大学的生物学属于同级的B等级,那么东北林业大学又要高出一个档次了;
3)黑龙江尽管地区最远的东北,但其综合实力要比内蒙古高很多;而哈尔滨市的综合实力也要比呼和浩特市高很多。
所以不论是从院校属性、院校学科建设和质量,还有其所处省市区和城市的综合实力来看,东北林业大学应该都要比内蒙古大学较好些的。
备注:以上数据及分析仅供参考。
呼和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燃气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应当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应急”的原则,体现到燃气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以及设施保护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燃气经营者和用户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级 *** 属地责任,增强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保护燃气设施,规范使用燃气,防止燃气安全事故,有权制止和举报妨害燃气安全的行为。第二章 *** 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第四条 *** 责任
(一)市人民 *** 领导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部门监管协调机制,组织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联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燃气安全使用存在的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燃气安全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燃气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事项。将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市场规则完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燃气经营者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机制。因 *** 定价行为和承担法律、法规及 *** 规定的指令性义务,形成燃气成本上升和政策性亏损的,应当及时调整用户燃气供应价格或者财政足额补偿。
(二)旗县区人民 *** 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行业、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规范,建立健全燃气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燃气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落实燃气场站、管线、设施等燃气建设工程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依法制止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违法行为。负责制定本辖区燃气隐患排查整改、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燃气安全防护技术应用推广、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普及等专项工作方案,报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每季度调度一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落实。将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旗县人民 *** 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安装和维修燃气燃烧器具等违法经营行为;区人民 *** 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情况,清理违法设立的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维修站点等。
(三)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在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或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协助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将安全用气纳入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建立日常巡查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巡查和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燃气经营者通报,向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监督隐患整改到位。负责定期向燃气经营者通报地区安全用气形势,落实燃气安全宣传责任,配合燃气经营者开展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用气安全隐患等。负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和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第五条 有关部门责任
(一)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燃气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使用规范和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明确相关行业、场所和居民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
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燃气和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等违法经营行为,组织清理违法设立的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维修站点等。负责燃气场站、燃气设施等燃气建设工程审批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依法查处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
组织落实燃气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抢修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制度,单位燃气用户管理人员、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制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燃气安全防护技术应用推广、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普及等专项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月调度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落实。
(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安全监察,对燃气钢瓶充装、检验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落实燃气钢瓶充装许可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燃气钢瓶、超许可范围充装燃气钢瓶,充装非自有产权燃气钢瓶、超期未检燃气钢瓶,充装改装、翻新、报废燃气钢瓶和燃气销售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负责对燃气计量表安装使用前实施首次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燃气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强制检定工作。组织和监督燃气充装单位建立燃气钢瓶电子技术档案,推行“一瓶一码”数字化管理;监督检查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燃气以及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认真履行“双告知”义务。燃气供应、经营的企业新办、变更、注销营业执照时,告知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并告知当事人未取得相关许可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燃气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保障或预留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办理规划许可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与燃气设施间防火安全间距。建立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向建设单位提供准确、完整的城市地下燃气设施信息。与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
(五)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拆除占压燃气管道、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六)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运输单位和车辆实施严格监管,落实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制度,并依法查处企业和个人无证运输、使用不符合运输安全规定的车辆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七)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买卖、储存、运输燃气和盗窃、损毁燃气管道、设施等妨害公共安全的治安违法案件和燃气管理、燃气事故中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划定城区燃气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通行时间,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审核、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行政许可等。
(八)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指导监督物业服务单位配备专 *** 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培训,配合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者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九)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落实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防雷、防静电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指导燃气经营者做好城镇燃气设施设备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工作。
(十)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商业用气单位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教育引导商业用气单位安全使用燃气。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燃气安全管理相关地区、部门和燃气经营者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监管,对重点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负责对以城镇燃气以外的化工燃料替代城镇燃气的使用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调查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负责面向社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十三)监察机关:对 *** 、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对燃气事故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问责、处分。
呼和浩特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对于妨害爱国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举报和控告。第三条 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常设行政办事机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四条 各级食品卫生、建设、劳动、建管、环保、园林绿化、城管、工商、教育、河道管理、环境卫生等部门均为同级爱卫会组成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有关爱国卫生的专业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爱卫办有权监督、协调、检查、指导组成部门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级爱卫会设立的爱国卫生监察队伍均应持有自治区 *** 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在市爱卫办的统一领导下工作。
设立群众性“爱国卫生监督员”,由旗、县、区爱卫会按照管辖范围统一考核聘任上岗,发给“爱国卫生监督员”证书。第六条 爱国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 *** 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七条 弄虚作假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或工作质量下降已不符合相应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由授予机关取消其爱国卫生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批评。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爱卫办及其授权机构,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在市区和城镇街道两旁等公共场所乱堆敌放、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倒污水和垃圾、丢弃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的;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元至100元罚款。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2倍罚款。
(二)不贯彻落实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驻地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对其进行批准教育,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未设置明显禁烟标志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至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元-30元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倍罚款。
(四)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无证养犬,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五)凡在呼和浩特市区域内生产、销售除四害药品、器械,必须向市爱卫办申报办理《许可证》。对非法经营灭鼠药物、杀灭病媒生物药品、器械的,没收药品、器械和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至三倍的罚款。对经营假冒伪劣药品、器械造成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除“四害”(鼠、蟑、蚊、蝇)工作不认真,达不到标准的,予以警告,责令消灭四害等病媒生物并治理孳生场所,对情节严重的,可并处300元以下罚款。第九条 进入市区的各种车辆要车体整洁。运载散体、流体的车辆,必须捆扎、封闭、苫盖。洒漏、飞扬的,扣留车辆、实物,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 环卫部门、办事处不按规定完成道路街巷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任务或将垃圾倾倒在非指定地区的,处以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一条 饮食服务场所和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个体营业户,不按行业卫生标准管理,环境、库房不整洁,出售掺假、变质、无三期食品,无垃圾密闭容器及防蝇、防尘、防鼠、防腐、消毒洗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进,给予批评教育,并由监督部门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旅店业、理发美容、公共浴池(包括桑拿浴室)、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不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消毒设施,场所内外和各类用品不能保持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不按要求接受体检、培训等相关卫生管理,由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进或处罚。第十三条 清洁事业、环卫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厕所,清掏不及时,影响爱国卫生和居民使用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 供、排水管道跑、冒、漏和受水口破烂,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卫生,限期不解决者,处以管道所属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修缮、更新,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