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规划资质公司加盟,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规划资质公司加盟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绿化坚持 *** 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规划资质公司加盟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 *** 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受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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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 ***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六条 市、区人民 *** 每年应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投资城市绿化事业。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的义务,有制止和检举损害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权利。第八条 市、区人民 ***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人民 *** 应当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及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规划资质公司加盟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
城市绿线由市人民 *** 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结合城市建设实际划定。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城市绿线的调整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下列标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规划资质公司加盟:
(一)二环路以内新建项目不低于30%,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25%;二环路以外新建项目不低于35%,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30%;
(二)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三)城市生产绿地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四)其他绿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公园设计规范》执行。第十三条 单位和居民区尚有土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进行绿化。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由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河道、公路、铁路在规定范围内的绿地由河道、公路、铁路管理单位负责。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十五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当年难以完成的,应在次年完成。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面积应当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工程验收。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作为审查内容之一。第十六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安排不低于工程总投资1%—3%的绿化建设资金用于建设配套绿地。绿化建设资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绿化建设进度划拨。第十七条 配套绿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立体绿化代替。立体绿化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可以用其绿化建设资金另择空地进行绿化。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审批,属地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条 城市各类绿地按照下列职责分工进行保护、管理: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和其他绿化隔离带由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专业管理单位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产权单位、物业所有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由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五)居民自有庭院内的绿地,由居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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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蓝天集团上市了吗
中资蓝天集团公司计划未来3-5年筹备上市 中资蓝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拥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多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先后荣获“中国城市园林建设十大杰出企业”、“中国园林绿化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城市园林建设杰出贡献企业”等奖项。集团长期致力于园林规划设计与施工、生态建设、生态修复、生态产业和智慧生态等板块,在国家冬季奥运会国家储备林项目、衡水园博园张家口园、无锡黑臭水体治理、朔州国家湿地公园、滨河公园等大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做出突出成绩。集团现拥有中资蓝天绿色生态院士工作站、北京市中关村蓝天绿色生态工程技术研究院、4家子公司、7 家分公司、湿地研究所、土壤研究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机构和院所。 集团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支集综合实力于一体的生态建设专业运营技术团队,先后引入中国工程院森林培育专家曹福亮院士和国家水文水资源专家王浩院士等专家学者,为生态环境和现代林业建设和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努力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先后与中国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科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建立合作,先后为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对高校创新创业的年轻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特困生提供资助与奖励,致力于培养人才、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呼市有哪些设计院?
如下: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呼和浩特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附中东巷14号;内蒙古建材科研设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乌兰察布东街;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南路呼伦南路9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3号;内蒙邮电规划设计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99号;内蒙古自治区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4-6层西;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11号。
内蒙古自治区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三十五中东巷;杰赛通信规划设计院内蒙办事处: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北路首府广场8层。
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内蒙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美丽的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隶属于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甲级电力勘测设计企业、总承包企业。
具有电力工程设计、勘察、咨询、测绘、总承包、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热力工程等数十项国家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种等级的发电、输变电、新能源工程的咨询、勘测、设计、监理、总承包业务及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