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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业务岗是干嘛的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业务岗负责管理和消除国家定点林业、草原林业及森林草原资源,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林业草原规划;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草原收入分配工作;开展草原研究和观察监测工作;实施林业草原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消费管理等。
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绿化坚持 *** 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 *** 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受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人民 ***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六条 市、区人民 *** 每年应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投资城市绿化事业。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的义务,有制止和检举损害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权利。第八条 市、区人民 ***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人民 *** 应当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
城市绿线由市人民 *** 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结合城市建设实际划定。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城市绿线的调整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二环路以内新建项目不低于30%,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25%;二环路以外新建项目不低于35%,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30%;
(二)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三)城市生产绿地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四)其他绿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公园设计规范》执行。第十三条 单位和居民区尚有土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进行绿化。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由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河道、公路、铁路在规定范围内的绿地由河道、公路、铁路管理单位负责。
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十五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当年难以完成的,应在次年完成。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面积应当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工程验收。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作为审查内容之一。第十六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安排不低于工程总投资1%—3%的绿化建设资金用于建设配套绿地。绿化建设资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绿化建设进度划拨。第十七条 配套绿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立体绿化代替。立体绿化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可以用其绿化建设资金另择空地进行绿化。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九条 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审批,属地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条 城市各类绿地按照下列职责分工进行保护、管理: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和其他绿化隔离带由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专业管理单位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产权单位、物业所有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由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五)居民自有庭院内的绿地,由居民负责。
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1、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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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师|
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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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物业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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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师|
策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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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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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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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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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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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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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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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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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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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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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师
2、人事部证书: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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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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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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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质量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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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
|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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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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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筑师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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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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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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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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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
3、建设部证书:造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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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预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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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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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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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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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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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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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预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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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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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4、旅游局证书:导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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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导游
5、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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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
6、教育部证书:教师资格证
7、其他:
ISO9000内审员/外审员、ISO14000
、
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报关员、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设备监理师、
造价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
建造师、结构工程师、质量资格
、投资项目管理师、安全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师
、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会计职称、
报关员
、报检员
、外销员
|单证员
、注册会计师
、会计证
、统计师、审计师
、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BEC、公共英语
、自考英语
、英语四级、日语等级
、在职申硕英语、攻硕英语、零起点英、日、德、法语
|
职称英语、日语
、执业药师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口腔执业药师、中医师
、卫生职称
、国际商务单证员
、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货运代理师、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信用管理师、会展管理师、房地产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汽车营销师、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制度:
1、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证的国家证书制度
3、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5、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6、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7、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呼兰土地证哪年下的证
首批440户村民 领到新版土地证
哈尔滨新闻网
2017-08-21 06:20
8月1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信息化资质证书,呼兰区在孟家乡东营村举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现场会,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在呼兰区各乡镇村全面展开。
据了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信息化资质证书,颁证现场所在地的东营村被列为呼兰区首批整村颁证推进试点村,当日东营村全村440户村民全部领到了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证率达到100%。
呼兰区自2014年启动土地确权工作以来,圆满完成内业权属调查、外业地块测绘、数据录入、公示审核、签字确认、专业质检、完善合同等工作,做到确权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目前,全区90%以上的村完成颁证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于年底前完成12万户村民的土地颁证任务。农业综述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速推进。2015年,呼兰区把推进农村耕地、林地、草原、水面、滩涂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庄地籍调查及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为全区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来抓,经全区共同努力,全区除利业镇8个村暂缓确权外,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信息化资质证书他162个村已有161个村完成内业审核,达到公示状态,完成99%;已有162个村完成公示,完成100%。为节省建设成本,区级在呼兰老城区建设一处500平方米二楼,一体建设仲裁庭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入住,办公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在区级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各乡镇、街道正在积极组建乡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在各村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构建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为土地流转搭建服务平台。土地确权管理系统所需设备和软件的 *** 采购工作已结束,各乡镇、街道、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需的档案柜、档案袋(盒)、电脑、打印机、电视、多功能一体机等配套办公用品均已下发完毕,土地确权已进入收尾阶段。(庞明波)
【农业基本建设】 农业基本建设逐步完善。1.争取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3750万元,通过修缮机耕路,建设小型水源、灌排渠道、配套机井和涵闸,打造高产稳产田2.5万亩。现国投2500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位,一期招标程序已经结束,项目已建设完毕。2.继续实施农机具更新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更新大型农机具200台(套)以上。3.水稻育秧大棚建设项目建设完毕。项目投资750万元,建设28个水稻育秧大棚小区,每个小区建设30栋大棚,单栋大棚面积360平方米。项目已建设完毕,投产使用。4.集中推进腰堡街道浸没地田间路改造。将腰堡街道浸没地道田间路分级,骨干路全部硬化,确保浸没地能够正常生产。(庞明波)
【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稳步开展。全区推选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主要在哈肇路、呼白路、长莲路及景观大道沿路村屯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全区共申报7个村作为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7个市级示范村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按年初计划,分布实施各项建设工作。此外,争取省市扶贫专项资金,将沿松花江7个村列入扶贫开发项目。其中,杨林乡七佰村已列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省市扶贫办分别计划拨付200万元、4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七佰村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按照6月2日,区近期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的重要部署,在全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区20个乡镇、街道,170个行政村,479个村屯均已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各乡镇、街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评比出标兵乡镇、街道5个,优秀乡镇、街道10个,达标乡镇、街道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庞明波)
农业综合开发
【概 况】 2015年,呼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围绕2014年项目验收工作和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较好开发效果,并得到省市领导肯定。顺利通过2014年项目检查验收。根据省办验收通知要求,组成项目自检小组,历时一周时间对2014年3个省级项目进行全面自检,完善项目内业资料及项目验收资料,2014年12月市农业开发办组织专业验收小组对区2014年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得到项目验收小组的肯定和好评。项目验收结束后,区根据项目验收整改意见,全部进行项目整改。2015年,呼兰区共批准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包括呼兰区康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机合作社试点项目和呼兰区大用高产标准农田(特色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950万元,其中中省资金2900万元、自筹资金1000万元。由于受全省项目整合资金影响,省级项目批复及计划指标下达较晚,只完成2个项目,康金高产标准农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90%。市级农业开发项目2个,包括大用有机肥加工扩建项目、呼兰区方台镇大方村香瓜特色种植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36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资金200万元、自筹资金164万元,现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项目计划投资364万元已全部完成。(张树森)
【土地项目建设】 全力推进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项目建设。针对2014年项目建设推后实际,2014年没有实施,计划2015年实施,尤其是许堡旱改水田项目,工程量大,工期短,施工难度大,前期抓早,科学有效地安排好项目的施工程序与施工进度,开发办派驻主管业务副主任和业务人员常驻项目区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工程在2015年全部完工。(张树森)
【合作社试点项目建设】 抓好国家级合作社试点项目的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省拟建立一个合作社试点项目,试点区面积4000亩,项目计划投资45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是金山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面积3.16万亩,农民带地入社,实行股份制管理,属于省级示范合作社,为此,省市农开办领导将国家级合作社试点项目落实到金山农机合作社,意在培树典型,总结项目建设经验,为将来农业开发的扶持农业生产提供借鉴。(张树森)
【农田项目亮点工程建设】 打造康金高标准农田项目亮点工程建设。2015年,建设3.8万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投资2300万元、合作社自筹700万元。建设农机合作社分社1处,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广玉米大垄双行高产栽培技术,建设吨产玉米良田。通过农业开发投入和扶持,该项目区将建成哈市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区、农机推广示范区、玉米高产示范区和土地流转示范的典型。(张树森)
农经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年初,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的主体责任。区农经站统一制定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工作流程,并制成图板上墙公示,统一模版橱窗方式将农村财务、党务、政务三方面十项公开内容制定23张表格按月按季进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统一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库档案和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政策咨询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建立健全《呼兰区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呼兰区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呼兰区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各项制度和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农村“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落实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的机构建设,设置总会计30人,总出纳18人,总稽核18人,全部分工明确,履职尽责。全年因工作需要调整副主任总会计总出纳总稽核22人。全区村级助理会计通过上年换届选举选聘170人,其中留任会计165人、新选会计5人,各乡镇、街道把“三资”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目标考核体系,确保乡村干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培训人员素质,提升综合能力。4月,区农经站对新任两委班子成员开展政策法律和专业知识技能的网络培训,区农经站长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制、农村审计监督、村务公开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讲解,培训1000人次。通过培训会、座谈会、汇报会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人员及村干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专项和综合培训。使管理人员增强政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核算监督水平,增强执法执纪能力。
开展清产核资,加强“三资”监督管理。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呼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统一设计10套表格及填写说明,召开各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主任、总会计参加的培训班,对清产核资方法、程序、有关问题处理进行专题培训。清查中,注意严格对无效资产、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置程序,确保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和乡镇审核审批,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公示结果真实准确,各环节环环相扣,稳步推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查全区170个村总资产62053.73万元,比2014年末增加6992.13万元,增加12.7%。债权总额32367.77万元。(王民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 重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在区委、区 *** 的总体部署下,积极组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区 *** 制定下发《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呼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公示制度》《呼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保密制度》《呼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制度》等,使确权工作完整规范,有章可循;整理形成《呼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手册》,各乡镇对各种问题进行细致摸排,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掌握国家及省市确权要求及更新信息,聘请专家来呼兰实地解决确权中各类情况。定期收集整理土地确权进展情况,定期撰写发放《土地确权工作情况简报》,及时通告好的经验及做法。区农经站对参与确权工作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近千人进行专题培训,讲解任务、分工、流程、方法、标准和措施等。专门设计《呼兰区土地确权表格填制说明》《呼兰区土地确权表样》下发各乡镇、街道,组织干部分赴五个片区专项指导。分片区召开培训会、协调会,及时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各乡镇出现突发和难点问题。8月,在呼兰区孟家乡成功村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工作力度。各乡镇党政领导亲自抓,落实干部包保责任,抓重点,攻难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同时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各部门分工协作,精心指导,通过开汇报会、协调会、现场会、推进会及到外区县学习交流等形式,解决确权中出现的矛盾的问题,确保质量标准。呼兰区农经站与各家测绘、软件公司及乡镇村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保证工作进度。克服启动时间晚,矛盾问题多、村两委换届干部交替、档案不全、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等诸多实际困难,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全区20个乡镇、街道外业测绘全部完成,初步统计总面积257.57万亩,其中耕地219.45万亩。内业整理工作正在收尾阶段,全区除利业镇8个村以外的162个村完成数据建库、公示确认、上传市级平台、确权成果输出工作。12月27日顺利通过市级检查组验收,工作质量和标准得到上级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认可。同时,2个乡镇街道和9个村被评为全市村级农村土地确权先进集体,6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市土地确权工作先进个人。完成产权交易平台,村级服务站建设。按照要求,全区建立500平方米的“产权交易及仲裁中心”,配备安防监控系统以及办公设备,投入使用。18个乡镇街道已组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配备相应设施。170个村都建立产权交易服务站,每村配备1台电脑,2组档案柜,发放1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王民富)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 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区农经站人员 *** 承担仲裁工作,克服任务繁重,按照“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对全区54起土地纠纷及时进行有效调解和仲裁,其中经乡村调解49起,经区仲裁委调解4起、仲裁1起。对莲花镇土地纠纷、康金街道兰阳村等土地矛盾突出、农民群众大规模 *** 问题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农民越级 ***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哈尔滨市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纠纷仲裁机构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区级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权交易大厅,各乡镇街道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流转服务站,并且配齐村级信息员。使全区形成上下衔接、互成体系的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全区土地流转面积55.2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5.2%。(王民富)
【村级财务审计监督】 区里制定《呼兰区2015年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利用3年时间对全区170个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开展全面审计。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