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471-4606415。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办公地点为 *** 区海拉尔西街182号(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学校院内实训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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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职责权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呼和浩特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检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3.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指导、协调各旗、县、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4.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全市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5.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聘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工作。
7.统筹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市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9.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负责教育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扩展资料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
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统筹安排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及群团工作。
2.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与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密、计划生育、综治等工作。
3.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学校和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优、奖惩、评选特级教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财务科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经费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赠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和校舍安全档案及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中小学建设法规,统筹指导学校基建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
5.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教育法制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起草全市综合性教育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有关文件;统筹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
6.基础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
7.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管理与职业指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8.民族教育科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民族教育、民办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并落实民族教育的各项政策;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蒙语授课学校和加授蒙语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9.师资培训与语言文字科(市汉语委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校长(园长)培训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执行自治区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评估。
10.督导室(市人民 ***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经市人民 *** 授权,对各旗县区人民 *** 教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11.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卫生防疫、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红十字会工作。
12.德育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德育工作;拟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想品德相关的各种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3.青少年工作科
指导和管理直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军校活动,开展团队干部、学生干部培训等工作。
14.学校安全管理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工作。
参考资料: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联系我们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要求是什么?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需要办理林业资质,需要林业职称的。
第十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规划设计业务方面:
(一)、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承担编制全国性、流域性、跨地区的林业发展规划,林业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署建设规划,全国山区、沙区及林业综合开发规划及有关专题调研、论证,并负责规划实施的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承担国家大中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建设工程、商品林建设工程等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效益评估工作。
(三)、承担外资贷款、援款、中外合资林业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及营造林部分)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并负责项目技术咨询及技术管理工作。
(四)、承担报局审批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和营造林工程部分)的咨询评估工作。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内蒙古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呼和浩特的什么位置?
内蒙古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学府路大学城内。
学院位于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青山脚下的大学城,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优美的校园环境,怡人的周边景色,便利的交通设施,为师生提供优雅、舒适、和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院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习实训中心、校外实训基地、体育场馆、文体馆、学生创业园等。
学院还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普通话测试站。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2.63万册,电子图书46万册。
学院现设七系四部:商务系、经营管理系、会计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艺术设计系、食品工程系,国际教育教学部、社科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和中职教育教学部,开设10大类专业群44个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617人,其中专任教师375人,拥有自治区教学团队6个,在校生万余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并设有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多种补贴等学生奖励资助渠道。
扩展资料:
一、历史沿革
2001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 *** 批准,内蒙古商业学校与内蒙古粮食学校合并组建内蒙古商业学校。2003年5月,经自治区 *** 批准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内蒙古商业学校与内蒙古工业美术设计学校合并组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56年来,三所学校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自治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领域培养了2.4万名应用型技能人才,为发展和稳定边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内蒙古做出了重要贡献。
位于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占地61公顷的新校区于2007年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6.6万㎡,工程总投资2.74亿元,设立5个分校区,分校区实行管办主任负责制。
二、办学宗旨
学院坚持管理改革创新,在内蒙古教育系统首家引进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
全体师生秉承“勤学、求精、诚信、创新”的院训精神,励精图治,艰苦创业,以顺利完成高职建制和制定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标志,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学校、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学生、就业和综合治理工作评估先进达标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内蒙古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内蒙古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首府百姓最满意的高等专科教育品牌前三甲等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官网-学院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