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地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人民 *** 和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进入建设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 *** 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按本细则实行招标投标。第三条 施工招标投标,要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誉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展开竞争,不搞地区、部门的封锁和限制。第四条 施工招标投标是招标、投标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以参加招标投标。第五条 保密工程、边远地区工程、工期紧迫又不具备招标投标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要会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施工企业承包。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这项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 *** 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办法,制定本地区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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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检查市属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审查招标单位的资质及其资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四、审批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五、审定标底;
六、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
七、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八、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九、处罚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十、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第七条 市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属100万元规模限额内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土左旗、托县、郊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属200万元规模限额内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并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文件,履行上述第六条三至十项相应的职责。第三章 招标第八条 按照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工程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责任者和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在上级行政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招标活动;
二、根据 *** 规定的资质标准,正当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
三、根据有关评标原则和价格管理规定,选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第九条 工程建设单位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二至五项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标。第十条 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概算已经批准,并列入国家、地区或部门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等能保证连续施工的需要;
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建设用地已征用,需要拆迁的工作已完成,施工现场水、电、道路等施工条件已具备,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五、有土地、规划部门核发的建筑许可证。第十一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也不得从中标的工程中分解部分构配件和部分建筑材料等自行购置和施工。第十二条 施工招标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按分级规模限额管理规定,由市或区、旗、县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工程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两家。第十三条 施工招标程序;
一、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一个与本细则第九条要求相符的招标班子;
二、由工程建设单位向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见表一)。
三、工程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让有编制标底资格的部分编制标底(见表三)。
四、工程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布招标邀请书(见表二);
五、施工企业申请投标;
六、对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的单位;
七、向合格的投标施工企业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八、组织投标的施工企业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九、建立评标组织,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十、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具体进行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见表五)
十二、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承发包合同的签定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进行完毕。
合同要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林业设计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一、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其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以及对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应当由建设工程的投资者负责。建设工程是 *** 投资的,其工程招标由管理者或者使用者负责。第五条 市和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受理招标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和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划分由市 *** 确定)。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计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按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投标必须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交易中心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有关部门在该中心内办公提供必要条件,使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交易中心是招标投标的服务和见证机构,不得代理组织招标和参与评标定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七条 交易中心实行综合服务,市 *** 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程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等手续,应当集中在交易中心内办理,并依法实施监督。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不得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第二章 招标第九条 使用 *** 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公开招标;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实行邀请招标。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招标。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举行招标会议;
(五)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六)设有标底的应当编制标底;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举行开标会议;
(九)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
造林绿化施工资质
近些年,林业类工程大火,很多企业趋之若鹜,都想要分一杯羹,但是,要做这类工程,就需要一个入场券,那就是林业类的资质。
举个例子,比如说林业资质中的造林绿化施工资质,就是其中之一,要获得造林绿化施工资质这个入场券,肯定是要一定的要求的,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造林绿化施工资质丙级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2、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3、施工单位现有在岗职工15人以上,其中:初级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林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4、拥有小型运输苗木的车辆、运水车和必备的造林绿化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累计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5000亩以上,最近连续2年造林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均在90%以上;
6、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最近2年未发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
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包5000亩以下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
申请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向资质核定单位递交申请材料。资质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含县级)出具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申报文件;
(二)湖北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报表;
(三)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有与造林绿化工作相关的业务范围;
(四)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明细表(附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办理造林绿化施工资质所需要的要求跟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了。
林业局招标需要什么资质
有很多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1)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的补充说明描述根据《关于促进 *** 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38号规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2)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补充说明描述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后附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 2、“财政部门认可的 ***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 *** 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丙级或以上造林工程施工资质是什么?
丙级资历和信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3,有相对固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林业工程招标资质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4,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5, 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技术力量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式职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2,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3,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1,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2,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