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银川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要到企业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由于机构改革,现在有的地方叫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办理。
办理营业执照,首先要选择企业的类型,如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选择登记的企业类型不同所需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主要是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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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办理营业执照的所需要的材料都是统一的。办理各类企业需要的材料要求如下,以个体工商户为例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没有资质证书能不能用?
可以的,办理资质的前提条件就是有一个公司,你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写上你需要的经营范围,办理资质的时候必须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一套东西,另外是办理资质需要的一些其他的条件。
凭资质经营是说:你公司注册好了,经营范围里面有这些项,但是在接工程的时候有很多还是要求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方可承接相应的资质证书。
在注册工商的时候,你可以先准备一些前期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但资质证书中无资质怎么办
针对您这种情况宁夏银川市林业公司无资质营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没有对应的资质宁夏银川市林业公司无资质营业,那么企业可从事相关工商活动,但是招标方要求提供对应资质的话,你是不可以去投标的!所以你可以通过增项资质来增加经营范围。
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是2018-11-07在宁夏 *** 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办公楼。
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40100MA770AAQXM,企业法人吴立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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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关于各类企业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宁夏 *** 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以下新办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计委审批;
一、市、市辖区属全民企业和市直属集体企业。
二、外省、市、县企事业单位及驻银部队在本市市区内开办的全民和集体企业。第三条 新办的县属全民及县、区直属乡镇、街办集体企业,由县、区 *** 或 *** 授权的部门审批。第四条 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的各类企业,按开发区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五条 股份制企业,按市 *** 银政发(1993)122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条 新办的全民性科技企业,由所在市、县科委审批;集体及民办性质的科技企业,按企业名称所冠地名由同级科委审批。第七条 新成立的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及市属金融性企业,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审批。第八条 银川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兴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所在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批。第九条 工会兴办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批。第十条 新办的个体、私营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审核登记。第十一条 现有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时,除变更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仍需主管部门批准外,其它登记事项的变更,可由企业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第十二条 市、县、区各系统内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并报 *** 综合经济部门备案。
企业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合并、兼并和组建企业集团,工业企业由同级经委(计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其它企业由同级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市属企业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横向经济联合组织,由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会同市经委、市财政局审批;市属企业到外地办内联企业,由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审批。第十四条 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在实行租赁、参股、联营、兼并等产权变更时,必须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十五条 组建从事电镀、铸造等专业化管理范围内的行业或从事医药、化学危险品、建筑、装璜、房地产开发等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及国家规定限制生产或专买专卖产品的企业,经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和工商登记手续。第十六条 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及自治区和市 *** 批准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案中明令严格限制和停止建设的项目,任何部门不得审批,特殊情况须经市 *** 批准。第十七条 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银川市计划委员会和银川市法制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9月29日市人民 *** 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各类企业审批权限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