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
西宁市人民 *** 令
(第77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西宁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西宁市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已经2006年6月8日市 *** 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原市人民 *** 第56号令中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以本次公布为准,未予公布的,不得实施。
市长 骆玉林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西宁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
实施机关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设 定 依 据 备 注 一、市人民 *** 1 权限内农用地转用、征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主席令第 8 号)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审批 3 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自行招标和邀请招标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 21 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青海省 *** 核准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地方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主席令第92号)《青海省定价目录》(青计价格〔2002〕940号) 市价格主管部门 6 粮食收购资格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 号)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三、市经济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8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 65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9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含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 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10 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号)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四、市教育局 11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号)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2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国务院令第 412号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3 民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校级负责人聘任、变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 80号)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4 民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 80号)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宗教事务局) 15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登记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县级以上宗教事务主管部门 16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青海省 *** 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2001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县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 17 宗教教职人员和任、离职备案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县级以上宗教事务主管部门 18 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设立服务网点、举办展览、拍摄影视片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426号) 县级以上宗教事务主管部门 六、市公安局 19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3号) 户口所在地市、县级公安机关 20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3号) 市公安机关 21 外国人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主席令第 31号) 市公安机关 22 a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4号)《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23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 198
承包经营如何纳税
承包经营如何纳税
一般是由企业纳税,承包人员不用纳税
税务机关的处理有相关的依据:
1、个人承包是以企业名义对外经营,纳税的主体还是企业。
2、个人所有收入没有上交企业,也没有建立相关的账簿。
因此税务机关只能根据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来倒推营业收入并据此补交营业税款及附加税款。
同时还要按测算来核定承包人交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车辆承包经营应当如何纳税
曾恩德文章摘要: 十堰市亨运集团总公司是一家从事客运、货物托运业务的公司。该公司对本公司的客运车辆实行承包经营方式.公司按月从应支付的代售票款中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的余额与承包人进行结算。谁应当是交通运输业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对该公司取得的”管理费”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对承包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是否应当计入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交通运输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文章关键词:承包经营方式纳税义务人客运车辆应当集团总公司交通运输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1] 林业行业非营利组织产学研模式的探讨 《学会》 2009年05期[2] 试谈社会转型期企业的价值取向多元化与主流价值的确立 《企业与文化》 2009年03期[3] 森工企业制造费用及管理费分配方法初探 《绿色财会》 2009年06期[4] 基于流程状态聚类的林业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模型研究 《林业经济问题》 2009年02期[5] 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区域人造板产业竞争力评价 《林业经济问题》 2009年02期[6] 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业经营组织形式探讨 《林业经济问题》 2009年02期[7] 西宁市纳家山林场简介 《青海农林科技》 2009年02期[8]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 《财会通讯:理财版》 2009年06期[9] 网络信息时代的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探析 《会计之友》 2009年20期[10] 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国有林场经营过程研究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09年01期
如何完善企业承包经营
应将承包商纳入公司HSE管理体系,统一标准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管理部门、业主单位以及承包商的HSE职责,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形成管理部门、业主单位、承包商“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层层落实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 建立完善的承包商准入机制,严把准入关。细化完善承包商资质审查标准,将承包商是否具备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是否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设施、是否建立了HSE管理体系、近两年来是否有良好的HSE业绩等作为承包商准入的基本条件,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审查,从源头上保证承包商能自觉遵守公司的HSE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地自我管理。 加强对承包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承包商的员工如果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就会大大增加企业的安全风险。所以必须抓好入厂HSE教育,使进入公司的所有承包商的员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特点、施工作业常见危害因素、施工作业应遵守的HSE规定等,掌握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学会应急处置、现场急救与互救等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现场管理,实现安全受控、质量受控。
1) 加强作业前的预防,推行现场作业“七想七不干”方法,促使承包商员工了解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风险、作业规定、施工方案,佩戴好防护用品,落实好安全措施,在确认自身具备相应技能的情况下方可实施作业。
2) 加强作业过程的监管。一方面定期对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机具完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承包商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明确承包商应做到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使施工作业真正实现安全受控、质量受控。
3) 加强高危作业的监管。对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高危作业,应升级管理程序,提高标准要求,为现场作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严格考核评价,促进承包商自主管理。
1) 定期召开承包商会议,通报承包商管理体系运行以及现场施工作业管理情况,督促承包商加强自主管理。
2) 完善承包商考评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队伍资质、HS业绩、人员素质、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优胜劣汰。
异地承包经营如何开具发票?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营业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78号)规定,纳税人除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外,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所称“机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
(1)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
(2)设立结算账户,能够准确核算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该纳税人对外从事承包经营支付的服务费,应开具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业发票,而不应开具总机构所在地的发票。
承包经营支付的费用,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因此,不能开具应税服务业“营改增”专用发票。
承包承租经营如何确定纳税人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 *** 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 *** 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 *** 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和村委会协商就可以了/
如何解除客运承包经营合同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实际损失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需要纳税吗?
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不需要交税的.
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仍用于农业生产的,只是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契税;如用于非农业生产的,应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
客运车辆承包经营,车辆承包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