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文件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 ,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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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负责受理申请、 核发资质证书 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监管。
第五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 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第六条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第七条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第八条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第九条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第十条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第十一条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第十二条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第十三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第十四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建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人员编号入库,并进行注册登记,技术人员只能注册于一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第十五条资质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定期提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国家林业局 *** 网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应等级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四)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取得资质两年后达到上一级(档)资质条件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出升级(档)申请。
第十七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核内容主要为持证单位持证期间开展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情况,人员、注册资金变动等情况。
第十八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样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九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重新申请。
(二)单位名称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对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资质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备案情况对已经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限期纠正。
第二十一条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应当定期对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持证单位进行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凡持证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林资字〔1988〕297号)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资字〔1989〕327号)同时废止。
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单位有哪些
西宁市事业单位2010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专 业 人 数 学历要求 所需资格条件
1 城东区 *** 医院 15 管理人员 计算机应用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文 秘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专业 技术 临床医学 2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麻醉学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护理专业 5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
药剂学 1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财会专业 2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
助产专业 1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
公共卫生专业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区建设局(园林绿化管理处) 5 管理人员 环境保护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
文秘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专业 技术 园林规划设计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工民建 2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 管理 人员 环境设计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经济管理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专业 技术 财 会 1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
工程预算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韵家口镇经济发展中心 1 专业技术 财 会 1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
1 城东区 乐家湾镇卫生院 3 专业 技术 临床医学 2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财 会 1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28周岁以下
韵家口镇卫生院 4 管理 人员 计算机及应用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2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财 会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韵家口镇社会 发展中心 1 管理人员 文秘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区疾控中心 1 专业技术 医学检验 1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2 城中区 区信息中心 3 管理人员 计算机相关专业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面向全国
中文及相关专业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11 管理 人员 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中文及相关专业 4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专业 技术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工民建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财会及相关专业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
区财会核算 中心 2 管理人员 财会及相关专业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
区 *** 采购 中心 1 管理人员 国民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3 城北区 大堡子镇 1 管理人员 中文及相关专业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二十里铺镇 1 1 本科
小桥街道办事处 1 1 本科
朝阳街道办事处 1 1 本科
马坊街道办事处 1 1 本科
4 城西区 彭家寨镇 *** 4 管理 人员 财会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28周岁以下
草学 1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统计 1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文秘 1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区人民医院 4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2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中医学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彭家寨卫生院 1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区妇幼保健站 1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主治医师职称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专业技术 医学检验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5 湟源县 县住房保障和 建设局 2 管理人员 房产管理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城市规划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县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 1 经济管理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价格认证中心 1 经济管理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项目管理办公室 1 经济管理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旅游局 2 旅 游 2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农业局农业 技术学校 1 专业技术 蔬菜栽培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 农 学 2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畜牧局畜牧 兽医站 3 兽 医 3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林业局 林业站 2 林 学 2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林业局园 林站 1 林 学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县水务局水保站 5 水利专业 5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县人民医院 2 临床医学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县中医院 6 临床医学 6 本科
东峡卫生院 3 3 本科
5 湟源县 寺寨卫生院 1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申中卫生院 1 1 本科
大华卫生院 1 1 本科
波航卫生院 1 1 本科
县环境保护局 4 环境监测 4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县委党校 2 经济学 2 研究生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县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2 财会相关专业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6 湟中县 共和镇经济 发展中心 1 专业技术 财务管理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拦隆口镇社会 发展中心 1 计算机 1 本科
田家寨镇社会 发展中心 1 财 会 1 本科
县农业技术 推广中心 1 作物栽培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
多巴兽医站 1 兽 医 1 本科
田家寨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李家山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1 本科
上五庄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1 本科
拦隆口中心卫生院 2 临床医学 1 本科
预防医学 1 本科
7 市卫生局 市一医院 30 专业 技术 护 理 4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其中男性1名(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特殊岗位),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 20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男性7名(骨科特殊岗位),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医学影像 3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其中男性2名(放射科特殊岗位)
预防医学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方向)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英 语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专业八级,熟练掌握英语、西班牙语,面向全国
市二医院 8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4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5周岁以下,有医师职业资格证书
预防医学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高等护理 1 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男性(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特殊岗位),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财务管理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计算机应用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网络工程师资格
第三医院 3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2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5周岁以下,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医学影像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35周岁以下,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市疾控中心 1 专业技术 预防医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市妇保中心 1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8 市林业局 湟水林场 2 专业技术 林 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园 林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小桥苗圃 1 林 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人民公园 30 文秘 3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市场营销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土木工程 3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建筑工程预算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会计 3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旅游管理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机械维修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工勤技能 园林及相关专业 15 中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植物园 1 专业技术 园林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动物园 1 动物科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南山公园 5 园林 4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会 计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9 市体育局 西宁体育馆 5 专业技术 乒乓球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体育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从业资格,面向全国
羽毛球 1 大专
健身健美 1 大专
工勤技能 电 工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中级工以上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水暖维修 1 职高 或 中专 国民教育系列,中级工以上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10 市建设局 市政工程建设处 4 专业技术 道桥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工程预决算 1 本科
给排水 1 本科
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 办公室 2 专业技术 土木工程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1 专业技术 建筑安全及相关专业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市政工程管理处 16 专业 技术 计算机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维修,面向全国
城市供电与照明 2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城市供电与照明技术,面向全国
道 桥 4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工程概预算 2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工勤 技能 机械操作 3 高中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压路机、挖掘机、铲车等施工机械操作资质
道路养护技工 4 中专 年龄28周岁以下
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4 专业 技术 城市规划 3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建筑学 1
11 市房产局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 管理人员 计算机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法 律 1 大专
12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属事业单位 4 专业 技术 财 会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管理人员 森林经营与保护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
工勤技能 电 工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资格证及上岗证
锅炉操作 1 大专
13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区及三县公积金管理部 3 管理 人员 工程造价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计算机 2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
3 财 会 3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2 经济学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
法 律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四级
1 金融学 1 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14 市文广局 文物管理所 1 专业技术 考 古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15 市教育局 所属学校 2 专业技术 财 会 2 大专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证书
16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 专业技术 分析化学 1 研究生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17 市统计局 计算站 1 专业技术 计算机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18 市计生委 计生指导中心 1 管理人员 财 会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19 市发改委 所属事业单位 2 管理人员 法 律 1 本科 全日制国民教育,年龄28周岁以下
经济管理 1 本科
20 市档案局 市档案馆 1 专业技术 档案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21 市水利局 解放渠管理所 1 管理人员 计算机网络维护及软件开发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22 市民政局 社会福利院 3 专业 技术 临床医学 1 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临床护理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 1 大专 国民教育系列,年龄28周岁以下
合计 264 264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管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依其生存的野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
前款所称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 *** 规划的宜林地。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影响森林生态环境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林业建设应当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
林业经营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林业资源的原则和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的方针。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将林业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 *** 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实行林业建设目标管理。第六条 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林业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农牧、水利、土地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林业管理工作。第七条 各级人民 *** 应当依法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收取的税费外,不得向林业经营者收取其他费用。第八条 西宁市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划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区域,纳入林区管理范围。
西宁市辖区内湟水流域的西川河、北川河、南川河、西纳川河等河谷两侧浅山地区列为重点林业生态治理区;大板山、金娥山、日月山、拉脊山山脉的脑山地区列为重点林业生态保护区。第九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民开展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活动。
*** 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公益林建设和投资商品林的开发经营。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
对在植树造林、森林管理、发展林业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市、县(区)人民 *** 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 *** 应当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第二章 森林经营第十二条 森林资源实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制度。
纳入重点公益林的投资经营者,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商品林的投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划分,依据森林分类区划的有关规定确定。第十三条 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按照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市、县(区)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工作的指导。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建设森林公园或者从事森林旅游的,应当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禁止在饮用水源地、幼林地从事餐饮经营、野炊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森林资源档案、统计、公告制度,定期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并逐级上报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第十五条 国有林地由国有林场、苗圃等林业经营单位经营管理。变更经营单位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 *** 批准,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未确定经营单位的国有林地,由市、县(区)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管理。
集体所有林地应当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林业承包生产责任制,引导林业经营者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开发,联合造林或股份合作制经营。
西宁市人民 *** 决定取消和下放、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西宁市人民 *** 令
(第144号)
《西宁市人民 *** 决定取消和下放、承接、保留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已经2015年11月26日市 *** 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现予公布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晓容
2016年1月22日
西宁市人民 *** 决定取消和下放、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西宁市人民 *** 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民爆器材仓储、运杂费等流通费率或销售价格制定 市公安局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4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验迄标志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合格证书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 7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10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市国税局 1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下放区(县)承接西宁市人民 *** 决定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实施机关序号省下放项目名称设定依据下放后实施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3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2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它印刷品经营者设立和印刷经营活动审批1、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7、9、11、12条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青海省西宁市市级林业局有鉴定资质吗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4、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5、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西宁市人民 *** 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7项)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原实施机关现实施机关 1XNSFG01-01粮食收购资格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8号)第9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XNSFG01-02企业投资非跨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76项 3XNSFG01-03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外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45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78项 4XNSJY02-01民办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变更、终止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号)第11、53、55、56条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XNSMZ03-01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核和其他固定处所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13条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XNSMZ03-02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房屋、构筑物或者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处所的审批《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号)第17条 7XNSGA04-01外国人旅行证、居留证及普通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第16、30、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7号)第16条市公安局 8XNSGA04-02因私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主席令第50号)第4条 9XNSGA04-03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A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55项 10XNSGA04-0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第10、11条市公安局 11XNSGA04-0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第13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