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资质条件都有哪些
司法鉴定资质条件:注册资金大于二十万、有从事鉴定的仪器及鉴定业务人员大于三人等。《司法鉴定通则》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司法鉴定资质条件包括哪些?
一、 司法鉴定 资质条件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是 司法鉴定人 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办 法规 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二、如何查询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 在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是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法鉴定业务范围,审查鉴定业务资格和能力,限定业务范围,颁发鉴定资格证书的。所以,每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鉴定的业务范围是不一样的。 1、如果患者及其家属需要查找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的,可以登陆到当地司法局(市、县)或者司法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官方网站查找,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 2、各个地方的“医学院”和“医疗研究院”往往是医疗技术专家比较集中的地方。也有开展临床医学司法鉴定的机构,可以联系相关事宜。 3、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大型的医疗机构(往往是级别比较高的医院,比如三级以上医院、或者特色专科医院),不过,同属于医疗机构往往“公信力”会被质疑。 三、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 过失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从事的活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 刑事诉讼 中,其出具的鉴定书可以当做 证据 ,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鉴定。我国对司法鉴定行业实施许可,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申请设立,一般来说,各地都有几家专业的鉴定机构。
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
根据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省司法厅申请。
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3、 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4、 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5、 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6、 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7、 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8、 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9、 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另外,需要有以下办公条件:
1、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 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人民币的资金;
3、 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5、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可需要哪些条件?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扩展资料
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包括: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在作出鉴定结论后,比如故意伤害罪中被害人伤情为轻伤,被害人不服,认为应该属于重伤;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服,认为应当属于轻微伤,都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被害人和被告都可以)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
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
4、延期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申请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