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 ***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 *** 令
(第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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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 ***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取消和调整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已经2008年8月28日市 *** 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现予以公布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
成都市人民 ***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
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转变 *** 职能和省委、省 *** 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根据《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市 *** 令第149号)的规定,成都市 *** 对市级各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进行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了集中清理。经依法审核论证,市 *** 决定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7项,登记14项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91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3项,其中,调整为受上级行政机关委托实施审查的19项;下放管理层级、调整为区(市)县部门实施的22项,调整为不需要行政机关审查的告知性备案的15项,调整为监管措施的21项,调整为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服务的26项,调整为其他行政审批实施中的环节、不单独作为审批项目的30项。
各区(市)县 *** 、市 *** 各部门应根据《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对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要逐项进行规范;对取消的项目,要按照取消后的处理办法做好衔接工作;对调整为受上级行政机关委托实施审查的项目,要严格按要求实施;对下放管理层级、调整为区(市)县部门实施的项目,要加强指导、监督;对调整为不需要行政机关审查的告知性备案、监管措施的项目,要创新管理方式,依法实施监管;对调整为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服务的项目,要切实提高服务品质和效能;对调整为其他行政审批实施中的环节、不单独作为审批的项目,有关审查应在所纳入的项目中实施。
凡没有进入目录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各部门不得组织实施。
附件: 1.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2.继续实施的登记项目目录
3.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目录
4.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目录
附件1
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共137项)
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单位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市发改委2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市发改委3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39号)市发改委4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省 ***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05〕17号)市经委5市级审批权限内技改项目招投标核准、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确认手续审核和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审核《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市经委6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设立前置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市经委、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国土局、市信息办、市文化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审核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00〕8号)市教育局8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含甲等)及其以下等级测试发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市教育局9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审核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市教育局10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成办发〔2007〕72号)市科技局11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专利奖评审《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 *** 令第84号) 市科技局12市级科技计划申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6〕44号)市科技局13科技风险投资项目审批《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局14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项目、新药成果转化资助审查、专利资助(专利扶持专项)和国家、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审查《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局15科技成果鉴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委令第19号)市科技局16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市民宗局17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后备案、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和宗教教职人员跨行政区域举行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2号)市民宗局18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核发《居民身份证法》市公安局19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市民政局20民办福利机构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市民政局21城区建筑物名称备案《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成人发〔2002〕11号)市民政局22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支出、财务关系划转和资产核销处理审核、财政性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市财政局23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
2021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指南,什么时候开始申报资质?
2021年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报名时间为4月15日-6月30日,要办理的朋友们可抓紧时间准备材料!
如有没有办理林业相关资质可以咨询广州绿日张专员 189-3310-9498 专注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办理,有多年林业资质的代办经验渠道,熟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各项资质的近期政策还有办理流程
初次申办资质从丙级开始办理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 技术人员不少于 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4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 A 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 B 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20 年。
(二)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80 人。
(三)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 的 7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申报须知: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4月15日-6月30日)
2、工程师社保必须满半年(林业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5名)
3、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4、林业相关专业设备包括: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打印机、GPS等。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办理服务全国统一在北京(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广东,江西,四川地区除外
2022-04-1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
为加强行业自律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提高林业、草原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放开的单位,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 A 级、甲 B 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10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 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 A 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 B 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20 年。
(二)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 人。
(三)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规定的 7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