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资质是什么时候取消的?哪个文件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并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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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
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新资质改革后,监理资质取消了哪几个专业?
工程监理资质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保留综合资质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取消专业资质中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监理资质现在是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
住建部监理资质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
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不再作资质要求。
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四川省成都市取消农林业监理资质了吗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建筑资质大改革,对企业和个人有啥影响?
1、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基础上,新增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保留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核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将原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建筑装修装饰类、建筑机电类、公路工程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铁路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2、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
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
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3、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
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勘探测试专业资质不分等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4、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对部分行业资质进行整合。
对于众多资质做了一个整个的过程,合并、取消了一些资质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干活的机会多了,
目前对于资质增项、升级有必要吗?
答:有,因为政策的确定到落实时间比较长久,不能因为政策的变化而耽搁了自己的整体进度,可能有了项目,自己没有合适的资质,那么就等政策下来再去做调整,那么可能对自己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因为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施速度很慢,而且实施到落实的过程更慢,就举例,陕西劳务资质取消很多年了,建设厅发资质的上面写着仅限省外使用,但是一些小工程还是需要劳务资质。所以对于我们建筑企业来说没必要持观望态度耽搁了自己企业的整体进度,就企业对政策来说,企业该不该变,政策都会实施,政策的实施肯定是对企业的一大帮助,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我们还要坚持不懈的前进,对于政策来说,我们只要好好利用,把握机会!
建筑行业大改革,盘点哪些被取消的资质
资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通行证”。企业资质等级的高低,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资质改革关乎行业发展全局。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预示着行业发展格局将产生新的变化。此时,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问题均有待重新认识和评估。
1、资质改革有利于“大建筑业”发展
此次资质改革的内容,业内人士给出了积极的评价。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汪士和认为,征求意见稿是切实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的大动作,不仅大幅压减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而且大大拓宽了企业经营范围。现行《建筑法》已不适应建筑业的发展需求,不仅限制了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而且规定总承包企业承接的项目,需要分包的必须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导致拥有专业资质的企业越来越多,但仍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新资质标准落地后,建筑业活动受限、专业分工过细的局面将得到改善,有利于“大建筑业”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军称,此次资质改革思路以“能减则减、能并则并”为原则,总体强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在“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之间进行一次新的权重分配。对建筑业来说,未来,市场准入条件将更为宽松,这也对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
2、行业竞争面临新格局
此次最受关注的举措之一,是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明确“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对此,汪士和表示,这对拥有特级资质的企业的影响积极且深远。
在汪士和看来,综合资质的出现,为建筑业横向打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铁路等各建设领域,最终形成“大建筑业”提供了机会。多年来,由于行政管理和投资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客观上造成了各领域的“垄断”。资质标准调整后,将打破行业间的界限,扫除企业承接相关工程时在资质方面的障碍,有实力的企业便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需求增加业务板块。这给建筑业发展格局带来了新变化。
另外,此次改革将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汪士和认为,这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
一是目前拥有三级资质的企业发展空间变大,将有机会与拥有二级资质的企业同台竞争,承揽更多工程项目;
2
二是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或将加剧;
3
三是拥有二级资质的企业不满足于现状,会通过提升技术实力、改革创新,向更高等级迈进。可以说,这项改革将倒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王军补充称,行业企业在改革中寻求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将要面临的风险。当前,不同行业之间技术、管理要求差异很大,企业在跨行业承揽业务前,必须考虑到经营风险和挑战,是否能在新的竞争格局中站稳脚跟,将是检验企业真正实力的“试金石”。
3、征求意见阶段博弈激烈
总体而言,此次资质调整对建筑业来说是重大利好,落地实施后将会对行业发展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目前,改革具体内容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各方仍在博弈之中,业内同仁应当积极行动、贡献智慧,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推动建筑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
征求意见稿提到,新资质标准发布后,设置适当的企业资质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汪士和表示,过渡期后实行简单换证的做法值得商榷。因为,目前建筑市场上仍有不做实业、仅靠出卖资质来生存的企业,对于这种扰乱市场正常发展秩序的企业,一定要予以打击。汪士和建议,可以将资质调整和整顿市场结合起来,加入“换证时对企业进行两年内有无入库的工程项目”的考核内容,以便清查一批靠出卖资质生存的“僵尸企业”,更好地发挥资质改革的作用。
此外,今年 *** 工作报告提出“两新一重”建设,未来,“新基建”将成为建筑业企业角逐的又一个市场。汪士和建议,通信行业作为“新基建”的领头羊,应当将其增设到综合资质改革序列。
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取消是真的吗
是的,取消了对注册证章的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切实抓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通知》(川建办发〔2015〕485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6〕641号)的贯彻落实现将进一步做好我省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取消后的相关后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规范监理机构现场人员管理
(一)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通知》(川建办发〔2015〕485号),原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执业资格已被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施工过程监理不再采用相应的执业证书和印章。
(二)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配置项目监理人员,同时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监理规划中人员进退场计划派驻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最低人员配置应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DBJ51/T060-2016)第3.1.4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相关规定。
(四)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同时担任不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且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备总监代表方可。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主要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履约期间,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五)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其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变更,也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期内,监理人员变动更换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监理机构总人数的50%。
(六)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张贴本项目监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监管部门抽查检验。
(七)监理人员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DBJ51/T060-2016)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字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用表等工程资料上签字即可,不再签章。
二、加强对项目监理工作动态监管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将日常监督与对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6〕641号)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情况、实体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和考评整改闭合等情况的动态监管。
(二)各地要停止单一锁证、押证等静态监管模式,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监管,动态核查现场监理人员相关信息。目前,我省的监理人员相关信息均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进行查验,监管人员也可现场通过扫描监理人员二维码进行验证。
(三)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7〕34
号)要求,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监理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变更和到位履职的行为按程序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予公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