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业局申请调阅土地性质的申请函范文。
县林业局关于提请审查《 省 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xx~20xx年)》的请示
县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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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位于
XX山之南,xx江中游,土地总面积xxx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xxx%.全区现辖xx个乡(镇),共有37个居委会,8xx个村委会,15xx个居民小组,1xx个村民小组。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11xxx万人。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于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促进 县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按照《
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办法》、《
省 *** 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x政办函[20xx]77号)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通知》(xx林资[20xx]1x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我县从20xx年8月开始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于20xx年11月完成林地落界任务,12月完成《
省 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规划》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已经县人民 *** 及县 *** 办公室、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
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衡阳市林业局的有关领导、专家的评审,一致同意通过《规划》。现按《规划》的审批程序规定,特申请 县人民 *** 审查批复《
省 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xx~20xx年)》。
专此请示,请予批示。
二0xx年十一月 日
资格复查申请书
1.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认同复核申请书如何写
本人对获得的分数有异议,特申请复核。
2. 提出复查申请书,已提交23天没有工作人员联系我 怎么办
耐心等待,一般一个月时间都能下来,要不再打电话联系一下。
3.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查申请书如何写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请问你是哪个地方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般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是到报名地财政局填写查卷申请表的哦。
你也可以打电话到当地财政局咨询详情。
点击继续提问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4.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认同复核申请书如何写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我觉得你作为司机是有过错的。刹车失灵,你可采取其它措施,车往坡下滑,你不会挂上前进档吗?
5. 复查申请书怎么写
写作思路:写作时从大处着手,尽量阐述自己的看法或者思想,全面详细的解答问题,并且紧扣问题的中心,把要表达的内容完整表述出来。
*** 复查申请书范文:
*** 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俊,男,1962年5月14日生,
住址:XX县十直镇XX组。电话:1552XX
第三人(利害关系人):四川XX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绵阳市青义镇。
第三人(利害关系人):四川XX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市外东XX。
第三人(利害关系人):XX县植保站XX务部。
法定代表人江*明。住址:XX县XX局内。
第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县农业委员会(原XX县农业局)。
被申请人:XX县人民法院。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县人民法院2011年3月31日《XX县人民法院答复孙*俊 *** 意见书》,依据 *** 条例的规定,申请复查,请求撤销该答复,立案再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之规定及 *** 条例的规定,特申请 *** 复查,纠正确实存在明显的暇疵、严重错误的判决和错误的 *** 答复。
此致!
6. 怎么写教师资格证笔试复核申请书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回接到教育部考答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可以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点击左边菜单栏中的《成绩复核申请》模块按提示操作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
(6)资格复查申请书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是可以复查的,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县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7. 向省检察院复查申请书格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抄有关规定,缺席判袭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中国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8. 如何写复查考研成绩申请书
一、了解成绩复核
查询成绩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但成绩复核一般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07]28号文中有关试卷保密的规定,复核试卷时一般省教育考试院及该校研究生院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二、复核科目
1、公共课与专业课
统考与自命题的成绩复核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自命题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大家咨询各招生单位或查看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主页,而统考科可能由当地考试院统一处理。有些院校只需考生将材料递交至校研招办即可。如今年上海市部分院校即分开受理,规定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日语,俄语,单考英语,数学一、二、三,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等)成绩复核申请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受理,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
2、复核门数
大家申请复核时要注意学校是否有复核门数的限制,如华南理工曾规定每位考生申请复核成绩的科目不超过2门。填写超过2门的,只复核前两门。
三、复核流程
1、下载《201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一般需要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需查科目代码及名称、已知成绩、联系电话等。
2、按表格要求填写本人签字后递交,一般递交方式为网上提交申请、交至招生工作办公室、将申请表传真至学校规定处或签字扫描申请表后发电子邮件至规定邮箱。
3、研招办老师审阅申请表,证件合格,登记复核信息。
4、查阅待复核的试卷,主要是查询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会重新对试卷进行评分。
5、登记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单独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有些院校只有在成绩有更正的情况下单独通知考生,无通知即表示复核无误,而有些院校则都会进行通知,大家要明确自己报考高校的复核结果通知规定。
统一公布:统一公布一般在该校研究生院网站,大家要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注意:此处仅仅举例提供了成绩复核的大致流程,不同院校复核流程不同,请大家前往报考院校所在的招生网站仔细查看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一般来说,复查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试题)是否存在漏评,分数累计、成绩登录是否存在疏漏,但评卷标准宽严则不在复查范围之列。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本人及其受委托人不得查阅考生答卷。
2、报考上海院校的考生,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受理,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由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受理。
3、部分院校限制核查科目数量(如:核查科目不得超过两门),请大家认真浏览所报院校官网的具体要求。
4、建议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进行客观分析和正确估计,理性提出复查申请,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9. 怎样写乱砍乱伐复查申请书
乱砍乱伐是属于国家林业政策上的一些事情,所以说复查申请书。就是你以前在的区域里,是否你的邻居让你卡啦?如果你要砍了应该栽上树绿化好了进行上报,所以说复查时看他绿化程度多少才能看出来你看。是否已
10. 自考字迹复核申请书
你好: 对此抄审核有异议考生到袭省考办作笔迹复核鉴定,笔迹复核鉴定最后经司法部门审核,如果笔迹经过复核仍为替考,则考生须交纳笔迹鉴定费用,并依照教育部33号令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中第九条,给予考生停考3年并延迟3年毕业的处理。经认定不属于替考的,正常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成都市人民 ***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 *** 令
(第151号)
《成都市人民 ***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取消和调整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资质复查通知函范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已经2008年8月28日市 *** 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市长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资质复查通知函范文:葛红林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
成都市人民 ***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
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转变 *** 职能和省委、省 *** 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根据《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市 *** 令第149号)的规定,成都市 *** 对市级各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经依法审核论证,市 *** 决定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7项,登记14项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资质复查通知函范文;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91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3项,其中,调整为受上级行政机关委托实施审查的19项;下放管理层级、调整为区(市)县部门实施的22项,调整为不需要行政机关审查的告知性备案的15项,调整为监管措施的21项,调整为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服务的26项,调整为其四川省成都市林业资质复查通知函范文他行政审批实施中的环节、不单独作为审批项目的30项。
各区(市)县 *** 、市 *** 各部门应根据《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对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要逐项进行规范;对取消的项目,要按照取消后的处理办法做好衔接工作;对调整为受上级行政机关委托实施审查的项目,要严格按要求实施;对下放管理层级、调整为区(市)县部门实施的项目,要加强指导、监督;对调整为不需要行政机关审查的告知性备案、监管措施的项目,要创新管理方式,依法实施监管;对调整为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服务的项目,要切实提高服务品质和效能;对调整为其他行政审批实施中的环节、不单独作为审批的项目,有关审查应在所纳入的项目中实施。
凡没有进入目录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各部门不得组织实施。
附件: 1.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2.继续实施的登记项目目录
3.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目录
4.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目录
附件1
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共137项)
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单位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市发改委2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市发改委3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39号)市发改委4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省 ***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05〕17号)市经委5市级审批权限内技改项目招投标核准、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确认手续审核和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审核《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市经委6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设立前置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市经委、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国土局、市信息办、市文化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审核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00〕8号)市教育局8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含甲等)及其以下等级测试发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市教育局9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审核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市教育局10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成办发〔2007〕72号)市科技局11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专利奖评审《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 *** 令第84号) 市科技局12市级科技计划申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6〕44号)市科技局13科技风险投资项目审批《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局14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项目、新药成果转化资助审查、专利资助(专利扶持专项)和国家、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审查《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局15科技成果鉴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委令第19号)市科技局16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市民宗局17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后备案、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和宗教教职人员跨行政区域举行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2号)市民宗局18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核发《居民身份证法》市公安局19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市民政局20民办福利机构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市民政局21城区建筑物名称备案《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成人发〔2002〕11号)市民政局22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支出、财务关系划转和资产核销处理审核、财政性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市财政局23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