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个林业上的资质证怎么办
初次办理应当从丙级或丁级开始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需资料齐全:
单位资格申请表、
单位证明材料、
人员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征求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直属(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需要注意: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
错过需要再等一年,需要协助办理可加 作者: 出处:
山东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删除对施工合同“备案”的要求
山东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删除对施工合同“备案”的要求山东省济南市林业局施工资质,本文新版与旧版相比山东省济南市林业局施工资质,特别整理出来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增加帮助。
最近,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最新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新版《办法》也是对住建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及时响应。
与旧版相比,新版文件有哪些主要变化?将其整理如下山东省济南市林业局施工资质:
1、第二条,对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由“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修改为“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2、第三条,对“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乡村建设工程”的概念予以界定;
3、第四条、第六条,删除对施工合同“备案”的要求;
4、第五条,增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同时提交申请资料,同时出具办理结果文件。”
5、第六条,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改为“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删除“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单位提供经备案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提交无拖欠工程款情形证明和本工程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山东省济南市林业局施工资质他第三方担保。”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6、第七条,“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修改为“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资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资料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一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资料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删除“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发证机关或委托有关单位,应当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形成施工许可现场踏勘记录。”
7、第十二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施工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履行承诺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增加“履行承诺”。
8、第十四条,增加“建设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按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处理。”
9、第十九条,增加“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要依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制新版施工许可证前,仍使用现行的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增加的内容在备注栏注明。”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文件原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建发〔2018〕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4日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 *** 令第301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 *** 令第308号)、《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工程以及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许可的证书颁发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
本办法所称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是指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益事业乡村建设工程和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乡村建设工程(不含农民个人自建2层及以下住宅工程)。乡村建设工程是指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和乡村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市政工程和乡村基础设施工程以招标的标的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以施工合同确定的合同段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单位工程分为若干部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同时提交申请资料,同时出具办理结果文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资料: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已办理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在房屋建筑规划红线内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工程可不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和施工合同。
(四)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五)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已经签订项目质量责任授权书,项目负责人已签订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相关规定提供资料。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外,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不得“搭车收费”。
第七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
(二)建设单位将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报送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资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资料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一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资料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原证书须交回发证机关存档。施工许可证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期间,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同时中止。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
发证机关作出的施工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二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施工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履行承诺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按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处理。
第十五条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施工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2)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发证机关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施工许可证编号由数字组成,其中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执行;7-14位为日期代码,代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日期;15-16位为工程序列码,代表同一日期内证书发放序列号;17-18位为工程分类代码,01代表房屋建筑工程,02代表市政工程。
施工许可证增设附件(附件3),可随施工许可证一并核发,与施工许可证同时使用方可有效。需核发附件的要在施工许可证备注栏注明。
第十九条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要依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制新版施工许可证前,仍使用现行的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增加的内容在备注栏注明。
第二十条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个人自建2层及以下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5〕4号)同时废止。
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有哪些
申请林业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林资发〔2012〕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单位;
2、已持有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申请升级相应资格的单位;
3、已提交了电子版申报表,未获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各单位,《申报系统》已将电子申报表退回。各单位需按首次申请办理,需重新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装订成册。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程序
1、协会受理网上电子版申请。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业务处。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部分申报委托省级林业社会团体(下称省级机构)协助管理。各省级机构根据资格认证条件,对丙级以下(含丁级升级丙级)网上受理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核发资质证书等资质评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4、协会和省级机构将在相应的网站上对专家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5、公示无异议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林业局防火通道用什么资质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需要消防总局批准的防火消防工程资质,这个资质是要经过消防局的检测才有的,办理难度是很大的,所以林业局防火通道需要消防总局批准的防火消防工程资质。
我要办林业资质,需要什么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丁级仅限于基层林业组织申办(一般指事业单位),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 ,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不多于10%。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员工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社保流水);
(七)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房产证明
对于难点就在于你需要在此期间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交6月社保,打印出流水才可以提交资料,而且后续还不能断开,中途符合条件的人员离职就会缺少符合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 一般在4—6月份) , 审批时长6个月左右( 一般10月份出公示)。因为林业资质审批流程比较长,而且每年就申报一次,想要办理的就需要注意好时间,提前准备好基本材料。
园林工程资质能干林业局工程吗
首先要明确你问题的概念,你的问题有两种可能,林业局的工程是指林业类工程还是林业局发包的工程?其实你的问题包括两个不同的意思,如果是第二个,那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任何工程建设发包单位都可以发不同的工程,当然不同的工程内容会要求有不同的工程资质。因此我只回答你第一层意思,即园林工程资质能否干林业局所属的工程,或林业局向外发包的林业工程。
我是从业20多年的园艺工程师,在湖北干过林业苗圃工作,属于营林造林类。后来在湖北和广东一直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工作内容在植树造林上园林和林业有时是交叉的,林业苗圃类企业可参加纯粹的绿化类工程投标,但能否中标没尝试过。以园林工程类为主公司的营业范围有的企业也包括林业造林、森林经营、森林改造的资质范围,当然也可以参加投标。
通过以上从业经验分析,所以我得出结论如下:
1、如果按常规,园林资质和林业资质范围是略有不同的。
一个属于城市园林(包括园建、水电等)施工,遵循工程管理、园林技术、园林艺术美学方面的工程管理和技术规律,工期一般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就可交付使用。
另一个则属于林地(当然多在山中林区或城市周围的城郊结合部)的人工纯林、混交林以及原始林中进行植树、营造、改造、苗木培育类施工,也包括林地培育、整治类经营管理,多是营造苗木规格较小的人工林,目的是对林地进行一系列的苗木栽植、森林培育养护等的施工,森林培育养护的周期可能要5年、甚至10年以上,以苗木培育和森林生态为主要技术手段。
2、如果仅有园林工程资质,没有林业施工资质,也没有林业方面施工经验的,不能参加投标,或者你参加投标,也会有很大难度中标。
3、如果有园林工程资质,也具备林业施工资质,那就完全可以进行林业类施工。
4、即使没有林业施工资质,但如果林业局邀请你参加投标的话,这种情况有时候也是会出现的,因为外包时,由于地区特殊的原因,进行林业公开投标的企业数量不够,那就说明可以参加投标和施工了。
以上回答希望能让你有所理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