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组织)的公告
一、以下行政机关依法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45个)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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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粮食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司法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规划局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青岛市港航管理局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水利局
青岛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青岛市文化局
青岛市文物局
青岛市卫生局
青岛市体育局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市统计局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市宗教事务局
青岛市旅游局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青岛市国家安全局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 *** 外事办公室
青岛市 *** 口岸办公室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二、以下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20个)
青岛市盐务局
青岛市供热办公室
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青岛市供水管理处
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青岛市植物保护工作站
青岛市畜牧局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青岛渔港监督局
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青岛检验处
青岛市渔业无线电管理总站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
青岛市档案局
青岛市地震局
青岛市气象局
青岛市烟草专卖局
青岛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以上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组织)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未经公布的单位和组织均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本公告发布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级行政许可主体按照其规定执行,市 *** 不再另行公布。
各区市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由同级人民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级 *** 机构设置情况确定并公布。
林业工程师,能否将资质借给公司参与招投标?是否违法或者违纪?具体法律规范什么?
自己不参与到该项目,但借给了自己公司招投标吗?不是 *** 到别的公司吧,那一般问题不大。不过严格说起来的话,这个算是违法行为。具体的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进一步优化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山东省青岛市林业资质招标,各有关单位山东省青岛市林业资质招标:
为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工作“放管服”改革山东省青岛市林业资质招标,建立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山东省青岛市林业资质招标,依据国家发改委十一部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投标活动营商环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进行全面梳理。对同一事项有多个规定的,依据情况作出合并、衔接、替代、废止等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发布工程招标工作指引与操作规程,各区市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
二、全面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招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招标人应依法依规组织工程招标,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试点实施“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有关要求,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可自主选择采用“评定分离”制度并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定标方法。采取“评定分离”制度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可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鼓励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制定定标规则和办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
推动有持续建设任务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项目单位,可根据已招标工程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内部考核管理等措施,强化对承包商及项目的管理,并可将此考核结果在评标定标时作为资格审查、“评定分离”定标的评审依据之一。
四、推行合并、预选招标,提高招标效率。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对于在一定周期内(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常发生的、同类型等项目,在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落实资金来源后,可提前预估工程量、编制暂定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
五、完善资金落实措施。 *** 投资项目,进一步落实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审批制,在取得立项批复,并明确资金来源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其山东省青岛市林业资质招标他依法应该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进行招标时提供资金来源详细说明及资金落实承诺书。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区市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好改革工作,依托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等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应用。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30日起施行。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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