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具有林业勘测丙级资质的单位
贵州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中森林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
服务于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型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风景园林、城镇绿化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地、石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评价,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咨询,生态修复和环境工程咨询等业务。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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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
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管理以及其他改变森林自然生态环境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确认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山林权证。
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林业教育,鼓励科学研究,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根据国家规定,负责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林种;
(三)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规划;
(四)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森林资源监测;
(五)指导开展采种育苗和植树造林活动;
(六)组织和指导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防止乱砍滥伐和乱捕滥猎;
(七)根据人民 *** 的决定,负责发放山林权证书和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的具体工作;
(八)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实行管理和监督;
(九)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农村区、乡(镇)设林业工作站或者专职、 *** 林业员,在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区公所、乡(镇)人民 *** 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的林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第六条 各级林业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七条 我省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林种,经同级人民 *** 审核,报市人民 *** 、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及林区范围的确定,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 *** 批准。第八条 我省防护林中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范围是:
水源涵养林包括:黄河、汉江、嘉陵江、丹江、无定河、延河、洛河、渭河、泾河等江河干流两岸山地及其支流上游发源地汇水区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大、中型水库主要集水区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
水土保持林包括:秦岭、巴山、关山林区坡度在36度以上和桥山、黄龙山林区坡度在26度以上的森林;土壤瘠薄,岩石裸露,采伐后易引起水土流失和难于更新的林木;水土流失严重的黄土丘陵地区的原面、坡面、侵蚀沟、石质山区沟坡的残林;秦岭、巴山、关山、子午岭、黄龙山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及其主要支脉和其他重要分水岭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第九条 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按山脉水系和森林分布情况设立国营林业局或者国营林场经营管理;未建立国营林业局、林场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管护站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保护管理。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经营管理。
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应当建立集体林场,也可组织专业队、组或者实行其他形式的承包经营管理。第十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制定林业建设长远规划。
国营林业局、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必须依照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划,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农场、牧场、工矿企业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第十一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林地的使用权发生争议时,由各级人民 *** 处理。
省、市(地)属林业单位与当地全民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争议,分别由省、市(地)人民 *** 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 *** 处理决定不服时,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不得发放山林权证书,不得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2021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指南,什么时候开始申报资质?
2021年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报名时间为4月15日-6月30日,要办理的朋友们可抓紧时间准备材料!
如有没有办理林业相关资质可以咨询广州绿日张专员 189-3310-9498 专注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办理,有多年林业资质的代办经验渠道,熟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各项资质的近期政策还有办理流程
初次申办资质从丙级开始办理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 技术人员不少于 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4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 A 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 B 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20 年。
(二)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80 人。
(三)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 的 7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申报须知: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每年申报一次(4月15日-6月30日)
2、工程师社保必须满半年(林业工程师5名,助理工程师5名)
3、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4、林业相关专业设备包括: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打印机、GPS等。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办理服务全国统一在北京(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广东,江西,四川地区除外
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办法(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是指相关责任主体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森林采伐利用和林地林权管理,以及林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责任。第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第五条 市人民 *** 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关区、县人民 *** 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区、县人民 *** 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保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工作。
财政、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应急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第二章 责任主体第七条 相关区、县人民 *** 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区、县人民 *** 分管的负责人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责任人。第八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发展规划,确定培育和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总体目标;
(二)组织和指导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三)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
(四)指导、监督所属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五)组织全市林业系统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办、检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六)监督、检查、考核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第九条 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负责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二)负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职责指导、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相关工作;
(四)具体组织并监督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资源林政管理、木材运输监督工作;
(五)具体组织并督促检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具体组织并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第十条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 *** 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责任。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林权权利人,对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森林资源承担保护发展责任。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森林资源直接管护人员,对依法划定的管护责任区域承担巡护责任。第三章 责任落实第十二条 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体系,明确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集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并在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依法配备专职或者 *** 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第十三条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根据森林资源的所有权性质、地域分布、功能划分、保护管理状况等情况,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并组织实施。
市属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制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及示范文本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