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林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5个处(室)和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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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 *** 、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二)植树造林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市种苗、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处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森林资源调查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指导有关基层森林资源管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督办和查处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行业的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受理、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林业发展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各项林业资金及市级林业基金管理;指导区县育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市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设计方案;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
(五)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
负责组织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全市森林火情监测,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单位依法侦破森林刑事、治安案件;参与重大、特大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 *** 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西安康林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西安康林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03-04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东段北侧金业缇香山7号楼3层10302房。
西安康林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13092777836W,企业法人李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西安康林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林业技术咨询;林业信息咨询;林业工程监理;森林资源调查的技术服务;水土保护方案的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艺、盆景的设计;育林工程、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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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下属单位及地址
地址: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 邮政编码:710082
厅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陕西省西安市林业资质单位联系名单表格的落实陕西省西安市林业资质单位联系名单表格,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 *** 、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报帐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52000
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承办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调查研究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系统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52017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定全省林业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案提出修改意见;归口管理林业法制工作,协调监督林业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全省林业法制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调查研究;负责林业行业的行政处罚和执法稽察,受理、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协助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联系电话:029-88652021
植树造林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省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省采种育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平原绿化工程、外援造林项目;负责对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集体林场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的规划、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城乡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办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17701
科教外事处
组织拟定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负责重大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拟定全省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的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和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林业外事接待和出访组团工作;负责林业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52017 88652645
森林资源管理处
负责全省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负责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年度采伐计划和运输计划;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管理全省林木、林地权属,对依法应由省 *** 、国务院审批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森林资源调查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指导有关基层森林资源管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督办和查处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
联系电话:029-88617297
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
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管理林业资金,监督全省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筹集和管理省级林业基金,指导地县育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省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设计文件;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汇集编制全省林业统计报表;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及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承办厅机关的财务报帐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52026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负责全省森林植物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监督检查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组织实施国家濒危物种大熊猫、朱鹮等保护拯救工程;申报、审批、核发、办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特许猎捕(采集)、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运输证明;承办我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联系电话:029-88645617
森林公安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情监测,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扑灭重大森林火灾实施统一指挥;组织指导全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林区治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督办和参与重、特大森林案件的侦破;负责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和警用器械的管理。
联系电话:029-88652944
监察室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 *** 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陕西省西安市林业资质单位联系名单表格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29-88652810
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 *** 理论、“ ***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联系电话:029-88652811
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贯彻执行离退休人员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厅直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指导厅直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