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康养项目 做康养项目需要什么资质
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他们更注重养生,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比什么都重要,那么,如果做养生行业的话,可能比较赚钱,因此,大家要看一下什么是康养项目,要把康养项目搞清楚,然后还要知道做康养项目需要什么资质,要提前把这些资质准备齐全。
近几年来,养生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因为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他们更注重养生,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比什么都重要,那么,如果做养生行业的话,可能比较赚钱,因此,大家要看一下什么是康养项目,要把康养项目搞清楚,然后还要知道做康养项目需要什么资质,要提前把这些资质准备齐全。
什么是康养项目
健康和养生综合统称为康养,而康养产业项目就是康养所涉及到的行业,又可以比如是休闲、调理、康复、减脂等具有短暂性、针对性、单一性的健康和医疗行为。而且康养项目策划是在对康养市场调研后形成的。
随着需求增加,相应而来的康养项目开始雨后春笋般出现,一般来说我们接触的康养文旅项目的是依托资源优势而建,区域内具有先天的优势和一定康养价值的自然或者文化资源,比如说有高山、森林、大海、温泉等,优质的自然资源可以吸引稳定的客流并且形成竞争力不被取代。
做康养项目需要什么资质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等多项条件。
2、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 房屋 证明。这些办完后就可以开福利院了。
文章里主要根据什么是康养项目,给大家做出了最详细的介绍,那么我们清楚了,其中的项目之后就可以按照这些把项目弄全,不仅如此,在文章里了解了一下做康养项目需要什么资质,首先,必须要有固定的场所服务,而且还要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还要有 营业执照 ,这样的话才能正常营业。
森林康养从业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
森林康养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1、有一定数量经过森林康养专业培训或人才素质测评的专业队伍。
2、具有一定的康养检测设备设施,能建立顾客身心健康管理档案。
3、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的服务能力。
4、具有一定的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技术、互联网、物联网等。
5、具有合格资质的安全保障专业服务队伍。
6、具有专业培训合格的管理人才队伍。
扩展资料:
森林康养是以人为本、以林为根、以康为要、以养为源。它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森林康养是聚林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相互交融延伸而形成的新业态,是林业改革催生的新模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绿色供给的重要内容。
森林康养是以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沁人心脾的森林空气环境、健康安全的森林食品、内涵浓郁的生态文化等为主要资源和依托,配备相应的养生休闲及医疗、康体服务设施,开展以修身养心、调适机能、延缓衰老为目的的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活动的统称。
森林康养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
森林康养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1、有一定数量经过森林康养专业培训或人才素质测评的专业队伍;
2、具有一定的康养检测设备设施,能建立顾客身心健康管理档案;
3、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的服务能力;
4、具有一定的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技术、互联网、物联网等;
5、具有合格资质的安全保障专业服务队伍;
6、具有专业培训合格的管理人才队伍。
森林康养的目的:
森林康养作为发掘森林的综合服务功能,对满足公众对森林深度体验的需求,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提高大众身体健康具有积极的促进推动作用。
森林康养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快速发展和多元参与的社会化特点必然需要在管理和规划层面一边学习一边完善,作为同时需要兼顾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社会服务以及运营主体运营效益的担当者,森林康养基地规划必须要在项目规划布局前期对上述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和统筹,以此促进森林康养事业的健康发展。
森林产业发展需要什么环境支持
森林康养是以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化、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创新引领、市场主导五项基本原则。到2022年,建成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的区域性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35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50年,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森林康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的森林康养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
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
(四)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办法(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是指相关责任主体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森林采伐利用和林地林权管理,以及林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责任。第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第五条 市人民 *** 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关区、县人民 *** 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区、县人民 *** 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保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工作。
财政、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应急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第二章 责任主体第七条 相关区、县人民 *** 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区、县人民 *** 分管的负责人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责任人。第八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发展规划,确定培育和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总体目标;
(二)组织和指导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三)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
(四)指导、监督所属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五)组织全市林业系统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办、检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六)监督、检查、考核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第九条 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负责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二)负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职责指导、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相关工作;
(四)具体组织并监督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资源林政管理、木材运输监督工作;
(五)具体组织并督促检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具体组织并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第十条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 *** 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责任。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林权权利人,对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森林资源承担保护发展责任。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森林资源直接管护人员,对依法划定的管护责任区域承担巡护责任。第三章 责任落实第十二条 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体系,明确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集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并在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依法配备专职或者 *** 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第十三条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根据森林资源的所有权性质、地域分布、功能划分、保护管理状况等情况,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并组织实施。
市属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制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及示范文本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