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房
在那里买房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居住环境良好,升值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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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渭河盘绕在泾渭三角洲,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泾河工业园就位于这片“风水宝地”。短短几年的发展,泾河工业园的规模不断的壮大,地块的价值逐渐显现。新住宅项目的不断涌现,也体现了城北置业的一个新版块——泾河工业园。
说到了泾河工业园,就不难想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 *** 的北迁,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城北的市政配套会更快地建设起来,由此会促进城北的房地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经开区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同样用其来形容经开区住宅价格的变化也毫不夸张。经开区连续5年40%以上的增长速度以及扩张迅速、景气发展的商圈让经开区的住宅价格也是一路攀升。据西安房地产信息网数据研究中心统计显示:2006年经开区房价多集中在2800元/平米左右;2007年增长为每平方米4000元、下半年时部分楼盘已经摸高至5000元/平米水平线,个别楼盘甚至已有高至6000元/平米之势;而2008年的经开区住宅则已基本全面涨至5000元/平米左右,2009年已经越过6000元/平米大关。
而依附在经开区周边的泾河工业园也势必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泾河工业园目前还处于正在发展的阶段,但是其发展的速度也是毋庸置疑的。随着众多企业的入驻,泾河工业园的地价也渐渐升值。前几年,园区内的住宅项目以单一的职工楼为主,商品房开发较少。仅有的商品房也是以多层为主,社区配套以及居住环境方面都比较差。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天正花园、水岸花城、泾渭苑2期、水榭花都、唐品A+ 泉顺北岸生活等众多项目的进驻,园区内的居住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多层、小高层、花园洋房、别墅的不断呈现,为置业者带来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对这个园区的住宅品质有了较大的提升。
与其紧邻的经开区地产相比较,泾河工业园的房地产目前还处于“低洼”,但是同时也是一个新的置业点。伴随园内基础服务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投资60亿元的泾渭分明·财富中心和渭河南岸5平方公里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建设,泾河工业园地产市场的居住价值及投资价值均有较大的升值空间。
看一下两个大项目,就知道这里的将来:
一:香江集团投资60亿打造的泾渭分明。财富中心,和泾渭分明自然景观和三个公园。
西安泾渭分明·财富中心位于泾渭半岛核心位置(泾河工业园内),处于中国西部罕见的河岸湿地内,项目占地约4000亩,拥有泾渭分明景观与原生湿地景观等丰富的景观资源。其中建设用地2500亩,湿地1500亩。 项目的主楼是88层,330米高。此项目在总体施工建设完成后,将成为拥有“国际超一流整体规划,与世界级建筑单位”并存的,中国西部地标性生态建筑矩阵。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0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由著名的上海同济规划院知名的规划师担纲设计,秉承现代化、国际化的规划观,结合泾渭三角洲区域资源禀赋条件,融入创新要素,以自然景观为依托,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遵循现代服务聚集、有机生态聚合、古今文化融合及多元和谐共生的规划理念,以提升西安经济开发区能级为目标,发展商务配套、商务休闲、滨水旅游、文化体验等功能,以创新式的产业服务、高品质的环境景观及深厚的文化内涵,创造一个汇聚活力的财富创新之源,具有文化底蕴的休闲之洲、一个集国际性会议接待中心、区域性生产服务中心、商务型休闲度假中心和综合型商务服务中心的国际化、现代化、多功能新城区。
二:国家投资的西安浐灞国家级湿地公园。在泾河工业园以南,渭河边上。预计2年后西安人就能在家门口游览湿地公园,领略这方原生态美景。
你或许还不知道,西安将在灞河入渭河口处,泾河工业园南岸的三角带,建成一座国家级湿地公园。
今年2月2日是第14个世界湿地日。从这个湿地日开始,西安人就可以将湿地同自己的生活联系在一起。随着目前浐灞生态区内湿地公园建设的启动,预计2年后西安人就能在家门口游览湿地公园,领略这方原生态美景。
打造属于西安的湿地公园
从远古至今,渭河、灞河都在默默地滋养和孕育着关中平原上的“两河文明史”:湿地公园将成为西安市建设生态文明的一个个人工生态地标。渭河,灞河湿地具有具备典型的河口湿地特征,是西安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西安市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编制了《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08年6月经省林业厅初审后,于2008年8月日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估与技术审查,2008年11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了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从而成为陕西省及西北首批列入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之一。
浐灞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万余亩
为了让规划变为现实,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专门成立了浐灞湿地园区管理办公室,配备精兵强将并启动了浐灞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旨在恢复生物群落和自然水面,用湿地处理污水,展示“泾渭分明”、“灞柳风雪”、“芦荡惊鸿”、“八水绕长安”等自然历史文化景观,这在生态区乃至西安市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湿地园区管理办决心以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为引擎,打造“滨湿地而建,伴湿地而美”的湿地园区。在第14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时,大力倡导“携手保护湿地,应对气候变化”,唤起广大市民关注气候变化,共同保护湿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浐灞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灞河与渭河交汇口区域,泾河工业园南岸,紧临渭河,沿灞河两岸东西分布,,湿地公园总面积为1万余亩,计划投资总额16亿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保育恢复区、科普展示区、休闲游览区、管理服务区。计划实施退耕还湿面积600亩,自然植被恢复面积1500亩,沙坑改造面积600亩。湿地区域内现有植物48科180种,动物27目50科150种。
浐灞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将分为近期、中期、远期3个阶段。
近期,将重点建设沿渭河南岸,灞河西堤分布的保育恢复区,实施湿地恢复工程,通过水系改造,着重恢复自然湿地,初步建成具有湿地特色的、主题突出的国家湿地公园。
保育区恢复区约1600亩,同时向渭河灞河河道进行延伸区域约占2000亩。一期建成后,浐灞国家湿地公园的雏形也将基本形成。按照建设者们的思路,这里将成为“一方生态净土、一方原生态的处女地”。
中期,将重点建设生态农渔体验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周围农田,开展生态农业观光等旅游活动。期间将对幸福渠污水进行分流,引入湿地公园污水净化技术,修建完善的湿地旅游观光及科普设施。
远期,将全面建设湿地公园旅游服务设施和管理服务设施,构建起湿地公园基本骨架,营造覆盖整个公园的湿地景观和湿地环境。其中重点建设渭河河道湿地及灞河东堤以东兰湖休憩区,逐步完善渭河河道内自然湿地景观以及兰湖休憩区完善的休憩功能。
浐灞国家湿地将成西安新名片
浐灞国家湿地从规划设计之初立足高远。
一期保育恢复区建设完成后,将作为公园对外开放,让久居西北的人们在家门口领略和感受大自然的灵动和生态秀美。届时,为了有效保护生态治理成果,避免因为有人数量过大从而再次破坏湿地的生态平衡,或许还将通过限制游人数量的办法予以解决。目前的设想或将每天进入湿地游览的游人数量控制到6000人以内。
四季不同的湿地美景必将让游人流连忘返。另外,配合湿地观光旅游,在湿地公园的外围,还将出现更多创意空间。诸如一条具有浓郁关中民俗的建筑群落,通过搭建环境优美的平台,吸引四方有创意、锐意进取人士扎根此处。让浐灞国家湿地公园在静态中增加人文、激情的活力元素,让这里成为泾河工业园、浐灞、西安乃至西北一处有美景、有特色、有活力、有动感的生态、时尚区域
具体看我的博客:
西安市林长制公示牌尺寸
西安市林长制公示牌尺寸初步定为1.2×2.4米。据相关信息查询,此公示牌由局统一制作,各林业站提供公示牌内容以及公示牌安放地点,将由专人安装。
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办法(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是指相关责任主体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森林采伐利用和林地林权管理,以及林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责任。第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第五条 市人民 *** 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关区、县人民 *** 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区、县人民 *** 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保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工作。
财政、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应急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第二章 责任主体第七条 相关区、县人民 *** 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区、县人民 *** 分管的负责人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责任人。第八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发展规划,确定培育和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总体目标;
(二)组织和指导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三)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
(四)指导、监督所属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五)组织全市林业系统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办、检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六)监督、检查、考核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第九条 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负责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二)负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职责指导、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相关工作;
(四)具体组织并监督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资源林政管理、木材运输监督工作;
(五)具体组织并督促检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具体组织并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第十条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 *** 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责任。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林权权利人,对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森林资源承担保护发展责任。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森林资源直接管护人员,对依法划定的管护责任区域承担巡护责任。第三章 责任落实第十二条 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体系,明确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集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并在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依法配备专职或者 *** 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第十三条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相关区、县人民 *** 应当根据森林资源的所有权性质、地域分布、功能划分、保护管理状况等情况,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并组织实施。
市属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四条 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制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及示范文本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 规章的决定(2017)
一、修改53件 *** 规章的部分条款
(一)西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1990年3月5日西安市人民 *** 发布 根据2000年4月20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西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4年8月15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西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4年1月27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 规章的决定》修正)
1.将第二条中的“卫生、市容、交通、土地”修改为“卫生计生、城市管理、交通、国土”。
2.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划定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庞光镇和草堂镇为我市火葬区。”
将第二款修改为:“蓝田县、周至县的火葬区由县人民 *** 根据本县具体情况划定。”
3.删除第八条中的“乡”,其中的“外事、侨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外事侨务行政管理部门”。
4.将第九条修改为:“遗体火化前,殡葬服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居(村)民在家死亡的,由所在社区医院或者镇卫生院出具证明。”
5.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在公墓、公益性墓地安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公墓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期限以20年为周期。期满需继续保留的,应当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6.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的“土地”修改为“国土”。
(二)关于在对外公务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94年4月5日西安市人民 *** 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西安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等5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条中的“市人民 *** 外事办公室”修改为“市人民 *** 外事侨务办公室”。
(三)西安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办法(1994年5月4日西安市人民 *** 发布 根据1999年11月22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西安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0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西安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等5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4年1月27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 规章的决定》修正)
1.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市辖县(含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下同)”修改为“市辖县(含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下同)”。
2.将第七条修改为:“统筹机构应与缴纳劳保统筹基金的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按规定一次性预收应缴劳保费用。在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前清算劳保费用,多退少补。”
3.将第九条第四项修改为:“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其劳保统筹基金由统筹机构直接拨付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得的劳保基金由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计价所占总包工程计价的比例从其劳保基金总额中划拨。”
4.将第十条修改为:“劳保基金统筹的支付项目:
“(一)施工企业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用;
“(二)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的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
“(三)统筹机构工作经费以及按规定在劳保基金列支的其他费用。”
5.删除第十一条。
6.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其中的“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修改为“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四)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4月25日西安市人民 *** 发布 根据1999年11月22日西安市人民 *** 《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