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监理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监理需要获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营造林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2022-03-29林业资质篇-造林绿化监理单位资质丙乙级
造林绿化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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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申报门槛是很高的山西省太原市林业工程有专项监理资质吗,首先就需要取得造林绿化施工资质山西省太原市林业工程有专项监理资质吗,才能进行申报山西省太原市林业工程有专项监理资质吗,不然则无法申报,所以,得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才能将这种资质申报下来。
那么,大家知道这种资质的申报条件吗山西省太原市林业工程有专项监理资质吗?如果不知道的话,为大家介绍。
一、乙级
a)正式职工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1 名;林业中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9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或 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2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高级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有 5 年以上从事造 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经历。
二、丙级
a)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上面分别介绍了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乙级与丙级申报条件,甲级的申报条件较高,比较少企业申报,所以就不在这里介绍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如何划分?
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三个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设有丙级。
问:企业初次申请监理资质可以直接申请专业甲级吗?
答:企业初次申请工程监理资质只能从专业乙级及以下开始。但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问:企业初次申请可以直接申请综合资质吗?
答:不可以。企业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后,方有资格申请综合资质。
问:新设立企业申请专业监理资质,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吗?
答:新设立企业申请专业监理资质,应从最低等级专业资质开始申请。但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可以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相应监理专业资质的,可以直接申请专业甲级资质 。
问:企业可以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及事务所资质证书吗?
答:不可以。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专业资质及事务所资质。具有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的企业在取得综合资质后需交回专业资质证书。具有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事务所资质。具有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综合资质及专业资质。
问:企业可以同时持有多个不同级别的工程监理专业资质证书吗?
答:可以。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监理企业资质取消原主增项的设定,即企业同时具有的不同级别的专业资质不再载明在一本证书上,取而代之的是,不同级别的专业资质载明在对应级别的证书上。例如企业现有专业资质情况为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甲级、电力工程乙级、铁路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那么企业将同时持有甲级(载明房建、机电)、乙级(载明电力、铁路)、丙级(载明市政)三本专业资质证书。
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 涉及注册人员的指标要求有“人”与“人次”的概念,如何理解?
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涉及注册人员的指标要求有:“人”的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注册人员数量。“人次”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注册人员所持注册证书的数量,如某人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建造师,那么在计算人次的时候,可以计为2人次。
问: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答:可以。
问:企业申请由专业乙级晋升专业甲级,是否只需满足申请的专业甲级资质要求?
答: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需满足已有监理资质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标准后,方可申请。如:企业现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公路工程乙级资质。若企业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达标,但公路工程乙级资质不达标,也不批准其由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晋升为甲级。
问:企业现已取得综合资质,还需要满足5个专业甲级的资质条件吗?
答:需要。已取得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在对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应保证满足不少于5个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条件,但不限于申请综合资质时申报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
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指标涉及的“单项工程”是何含义?
答:指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所签订监理合同的一个委托项目。
问:企业现有60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有5人兼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请问这种情况符合综合资质条件吗?
答:不符合。综合资质标准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是指人数要求,企业申报的人员不可重复计算,如作为监理工程师申报,就不能再作为造价工程师申报。
问: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可用注册造价工程师代替建造师或其他注册资格吗?
答:不可以。综合资质标准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应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问:二级建造师可用于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吗?
答:不可以。
问:资质标准中要求有“近2年”工程业绩,“近2年”如何理解?
答:“近2年”是指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的有效期,有效期通常从申报当年的前一年逆推2年。如:2012年10月申请资质,则从2011年开始逆推2年(即2010年1月1日~2012年10月)的业绩均在有效期内。
问:房屋建筑工程的“小区”项目的技术指标如何理解?
答:房屋建筑工程的“小区”,一般是指住宅小区、建筑物群体,一个小区往往由数个建筑物组成,小区建筑面积是指数个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作为工程业绩申报时,需提供所有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材料。
问:烟囱工程是否可作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工程业绩申报?
答:可以。
问:企业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需提供工作场所证明和财务报表吗?
答: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一般不需提供工作场所证明。但申请事务所资质的企业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需提供财务报表。
问: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如可以,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监理甲级资质?
答: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具有甲级设计资质(不含建筑事务所、专项甲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具有乙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申请主营业务以外的专业工程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从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开始申请。
问:企业具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监理甲级资质?
答:不可以。只有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才可以直接申请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问: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吗?
答:可以。
问: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师两项注册执业资格,是否可以作为注册造价师单独申报。
答:不可以。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分类
法律主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1、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2、专业资质,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山西省人民 *** 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根据《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实行建设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监理,指依法成立并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受发包方委托,对工程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保修期间的造价、质量、工期进行的控制活动。第四条 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实施监理:
(一)大中型建设项目;
(二)国家和省重点工程;
(三)投资一千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四)各类开发区、住宅小区;
(五)使用外资的建设项目;
(六)发包方未取得相应的发包工程资质证书的项目。
其他工程项目是否实施监理由发包方决定。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有关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
(三)制定监理工作发展规划,调控监理队伍的发展;
(四)查处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监理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依法查处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第六条 从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监理资质,经审查合格,发给资质证书,确定监理范围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监理业务活动。第七条 监理单位申请资质,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监理单位章程;
(二)监理单位所在场所证明;
(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技术人员名单、学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与承担监理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五)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八条 省外监理单位进入本省承担监理任务的,应持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资质证书到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核验,并依照施工队伍进入本省承担任务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监理组织进入本省承担监理业务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质,接受管理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注册国家(地区) *** 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
(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承担过监理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遣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国籍、简历、技术职称;
(五)资产负债表、资金信用证明;
本条前款所列文件和材料须是经公证的中文译本。第九条 发包单位可以直接委托或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的,可参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 发包方选定监理单位后,应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监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监理的业务内容和权限;
(二)监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监理酬金及其支付的时间与方式;
(四)违约责任;
(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六)对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
(七)双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监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实施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
(一)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经济定额和计价方法;
(三)批准建设的文件;
(四)依法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实施方案,并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理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并向发包方报告工作。第十三条 发包方应当在建设监理实施前,将监理内容、监理负责人姓名、监理权限等书面通知承包方。第十四条 承包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并按照要求提供完善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监理范围承接监理业务,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方负责。监理单位不得与承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有隶属关系或者发生经营业务关系。
监理业务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