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办理的林业资质撤销了,还有剩很多林业工程师职称在公司,这些还有用嘛?
我们之前办理的营业资质撤销了,还有很多林业工程师职称在公司,这些还有用吗?我容易翻起来这个可能。还是有用处的。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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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8月1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太原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6月23日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提请废止〈太原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鉴于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在新的合同法中专章对技术合同的问题作了规定,《太原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立法的主要依据和立法原则已经改变,并且该法规中的主要内容即关于技术合同的认定问题,合同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已全部取消;2003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的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地方性法规中,清理法规领导组提出,该法规有6项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这6项行政许可事项有的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的属于国务院取消的许可项目。因此,该法规的很多内容已不符合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定废止《太原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报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太原市人民 ***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 *** 规章的决定(太原市人民 *** 令第89号)
一、决定废止的 *** 规章(6件):
序号名称发布文号和施行时间废止理由1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39号2003.7.1上位法依据《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行)》(省人民 *** 令163号)已经废止。2太原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49号2005.11.1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已于2018年3月失效;已出台新的规定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行为。3太原市 *** 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办法 太原市人民 *** 令第50号2005.11.1该《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一致,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4太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58号2007.5.1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已有具体规定。5太原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61号2008.2.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应规定,该《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6太原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64号2008.10.1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已有相关规定,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已不适应我市广播电视工作现状。二、决定修改的 *** 规章(2件):
(一)《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管理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41号)
1.规章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第五条修改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汾河景区重点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汾河景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重点保护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3.删除第六条第(三)项“(三)国内外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捐赠款。”
4.第七条修改为“汾河景区的规划在市人民 *** 的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编制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的比选和论证。”
5.第十二条修改为“汾河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汾河资源状况、生态环境、地域文化的研究、发掘,实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档案及其它各项制度,落实保护、建设和管理责任。”
6.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一)破坏、毁损橡胶坝、壅水闸坝等防洪设施;”
7.删除第二十四条“汾河景区管理机构违反景区规划进行违章建设、毁损景物和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者污染、破坏环境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或由有关执法机关给予处罚。”
8.删除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 *** 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外,对该规章中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二)《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太原市人民 *** 令第74号)
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将该规章其他条款中相关部门的表述作相应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