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2014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 *** 领导,群众参与,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和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 *** 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提倡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领养、认建、共建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第五条 市人民 ***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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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区内,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第六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城市绿化经费应当列入 *** 财政预算。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绿化经费。居住区绿化养护费由房地产权人支付。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绿化和保护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义务,有举报、制止损害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权利。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 ***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报市人民 *** 批准后分期实施。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当提高城市绿化用地比例。空闲或者腾出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在城市建设中,应当严格控制建筑密度,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扩大绿地面积。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工程应当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应当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建居住区、住宅小区绿地所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三)城市内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三十米;
(四)单位绿地面积所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其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旧城改造地区的绿化用地面积,按照前款(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可以降低百分之五。
建设工程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划设计图上按标准明确标出绿线和各项绿地指标,并出具绿化规划图备份给园林主管部门。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及其他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竣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时竣工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一个年度绿化季节。第十三条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规划审批时,应当有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工程应当实行资质核准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第十五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总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其所占比率不少于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二。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施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七日内将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存入建设银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第十六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发展的需要,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苗木和花草,逐步实现城市绿化苗木花草自给。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代征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应当移交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代征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不得转作他用。
山西森博林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山西森博林业有限公司是2016-10-20在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城区魏都大道西侧商医岗商业用房A区9号商铺2层。
山西森博林业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200MA0GXDBK02,企业法人李光祖,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西森博林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造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林业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会议服务、展示展览;可承揽各种规模的荒山、通道、景区、村庄、矿区、防沙治沙、植被恢复、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绿化工程施工;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设计;林业数表编制(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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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定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的各项规划原则,主城区规划应当符合一轴双城、分开发展,传承文脉、创造特色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建设宜居、利居、乐居的魅力城市。镇、乡、村规划应当注重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特色化城镇。第四条 市、县、乡(镇)人民 *** 应当依法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 *** 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给予财政支持。
市、县人民 *** 应当建立由人民 *** 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第五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市人民 *** 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镇、乡人民 *** 负责本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七条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八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景观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规划、计划、统计、勘察、测绘、地籍、地震、水文、气象、环境以及地下设施等基础资料。
各级人民 *** 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城乡规划编制部门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组织测绘城乡规划工作需要的大比例地形图。第九条 市人民 *** 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省人民 *** 审批。
县人民 *** 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市人民 *** 审批,并报省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体系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第十条 市人民 *** 组织编制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省人民 *** 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县人民 *** 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由县人民 *** 组织编制,报市人民 *** 审批,并报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镇人民 *** 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报县人民 *** 审批。大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镇总体规划,由县(区)人民 *** 审查后,报市人民 *** 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市人民 *** 组织编制后,报省人民 *** 审批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县(区)人民 *** 组织编制后报市人民 *** 审批。
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第十一条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确定需要编制规划的村庄,应当编制村庄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不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 *** 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县人民 *** 审批,其中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规划、村庄规划报市人民 *** 审批。
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由县(区)人民 *** 组织编制后报市人民 *** 审批。第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 *** 审批,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县人民 *** 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人民 *** 审批,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 组织编制,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报市人民 *** 审批,在市城市规划区外的报县人民 *** 审批。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专业承包企业一般需要特殊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的资质。
专业承包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的范围包括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如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线路管道工程以及市政、桥梁工程中各专业工程、小区配套的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工程等。
拓展资料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
专业承包指项目工程的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很多种类型山西省大同市林业用地调查资质承揽范围,分别代表不同施工单位所应当办理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共设有12种总承包资质、36种专业承包资质和1项劳务资质,其中,总承包资质和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下面都有等级之分。总体看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并非每个建筑资质都是这样划分的。它分为这几种情况:
1、总承包资质中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等10项资质设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总承包资质中的通信工程、机电工程,以及专业承包资质中的桥梁工程、输变电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等资质设置为一级、二级、三级;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资质设为一级、二级;
4、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部分资质不分等级,如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