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已经取消或拟取消的资质有哪些
1、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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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
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待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再分别按照新标准要求重新核发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工程咨询资质(即将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4、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参考资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 *** -发展改革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后加强
参考资料: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参考资料:松江政务网-松江区招标办持续推进大调研工作
施工审图资质真的要取消了吗
一、深圳市
2020年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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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深圳市内新建、扩建、 改建房建和市政(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2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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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7月1日零时起,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关闭,系统中的文件及信息将自动转至管理系统。
二、山东省
2020年3月19日, *** 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 *** 发布《 *** 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 ***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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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域、分类别精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合并有关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环节,全省范围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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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程图审机制,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2020年12月底前全省依法取消,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三、南京市
2019年9月3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进行以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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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施工图审查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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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取消消防验收及备案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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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设计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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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人防、交通、竣工档案验收,以及水、电、气等工程验收。
四、青岛市
2019年9月1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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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9月12日起,青岛西海岸新区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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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人防、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时,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不再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五、山西省
2019年7月,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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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取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停止承接新的审查业务,已承接的按照原程序完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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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领施工许可证时,要提交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六、广州市
2019年8月26日,广州市 *** 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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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取消 *** 投资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提交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及注册设计人员签章的施工图,可以申请施工许可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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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批复; *** 投资类的中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无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七、浙江省
2019年7月,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行政管理要求,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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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下三类工程之外,其他房建和市政工程实行自审备案制:结构安全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单独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建成后用于销售或者出租的住宅、商业、办公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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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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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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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自审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对地下、地上部分(以一层底板顶面为界)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 *** 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将调整
取消,合并建筑资质大盘点,其对建筑业带来哪些
已经取消/拟取消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的资质大致情况
01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0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03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04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了一段时间,离正式文件出台应该不会很长。
05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已合并的建筑资质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不断简化与取消的改革之路
(一)《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淡化企业资质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印发,直接取消/并入/合并等共取消24项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取消等级划分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与原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相比,调整力度很大,其中:
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8项专业承包资质;
高耸构筑物工程、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火电设备安装工程、炉窑工程、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入相应总承包资质;
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8项资质进行了合并。
(三)住建部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特级、一级资质标准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简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放开承包合同金额限制。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劳务资质取消试点在安徽、浙江和陕西进行
2016年4月,住建部下发文件,同意在浙、皖、陕3省开展劳务用工改革试点。5月,浙江、安徽、陕西3省陆续公布《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
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吴慧娟司长一行,到安徽就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安徽调研,坚定了在全国推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信心。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五)住建部出台《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取消建造师等人员要求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出台重磅文件《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直接取消了资质标准中的建造师等人员要求,进一步简化了资质标准要求,同时《通知》提升了一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的业绩要求。
(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六)国务院颁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与等级设置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七)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修订资质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做好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15项工作。
根据发布的工作要点,2017年将是建筑业政策调整的大年,其中多项政策涉及资质管理。
一、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
二、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修订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作业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订工作。
三、简化企业资质标准。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八)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九)招投标大变革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招标代理资格或被取消!
2017年7月31日,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1.取消招标代理资格。2.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 *** 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应该会被取消,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 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市场是在三大基本规律支配下实现其运作过程,不受人们的意志而转移。
(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6月住建部发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多项指标要求。
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监理资质要逐渐与注册人员数量分离。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关于企业资质管理的几点预判
通过以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仅供参考!
第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天津市和平区农业林业施工资质取消了没?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正在研究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 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住建部明确提出今年将修订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