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勘察资质和林业调查资质的区别
工作方面和性质方面。
1、工作方面。林业勘是察资质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而林业调查资质是对客观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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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质方面。林业勘是察资质主要用于建设方面,而林业调查资质主要用于为了解实况所作的考察性质。
云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 *** 令
(第144号)
《云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8年1月4日云南省人民 *** 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秦光荣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云南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 *** 的统一部署,省人民 *** 法制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人民 *** 决定取消和调整229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6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2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7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经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由省人民 *** 法制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 *** 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附件1:
云南省人民 ***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5项)
部 门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省发改委
1企业债券发行年度计划审核2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省计生委
3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内容审查4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省科技厅5国际科学技术会议和展览审批省教育厅
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跨省开展业务活动7具有研究生单独命题考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确定8省级对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资格审批9组织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 等活动审批10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计划审批11外国公司设立以外国公司或外国人名字命名的奖学金审批12学校校舍、教室命名审批13
高等学校聘请外籍和港澳台政要、知名人事、高级公务员为名誉(
客座)教授审批14因公赴港澳就读、任教、合作研究人员资格审核1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批16学校招收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审批省民政厅
17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审批18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审批19生产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的企业资质认定20地名标志产品生产企业指定21创办、撤销农村敬老院审批22省级范围内福利彩票销售额度审批23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
省公安厅
省公安厅
24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审批25培训保安人员资格证核发26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核发27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核发28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核发29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核发30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省司法厅
3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3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33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省交通厅
34外国籍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审批35进口二手船(客船和危险品船除外)审批36车辆、人员进入港区审批37外资贷款项目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审查省建设厅
38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审批39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4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核发42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43出租汽车在外地从事起、讫点均在该地区的经营活动审批44出租汽车营业站及相应的停车场地的关闭或改变用途审批45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审批46城市客运交通营运证审批47游乐园(含游乐园设施)登记核准48在实施专营权管理的线路内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营运业务审批49国营农、林、牧、渔场场部和分场部所在地规划审批50城市测绘资料核准51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省农业厅
52种畜禽场建场审批53农机维修工人技术合格证书核发54兽医医疗单位兽药制剂许可证核发55畜禽品种的认可和新品种的鉴定命名批准省文化厅
56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57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审批省文物局
58
文物部门与外国机构和团体合作制作音像制品或以文物为主要内容
的出版物审批59文物拍卖标的鉴定机构资格认定60为销售目的复制一般文物审批省环保局
61环境工程设计证书62废物进口环境审查省工商局
省工商局
63店堂牌匾广告登记64店堂广告登记65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审批6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审批67临时性广告经营资格审批68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审批69轿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核准70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批准71企业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省旅游局
72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73旅行社门市部设立审批74旅行社变更注册地审批75境内旅行社在境外设立旅游经营机构审核76漂流企业资格核准77旅游景区等级评定78优秀旅游城市评定79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80国内旅行社分社设立审批81国际旅游设分社设立初审 省食药监管局
82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立项批准83新建生产车间或新增生产范围(剂型)立项批准84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审批85放射性药品研制立项86癌症病人 *** 品专用卡核发87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8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89医疗器械新产品证书核发90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省质监局
省质监局
91辐射加工计量许可证核发9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资格认
定9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94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95锅炉用无缝钢管生产许可初审96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生产许可初审97螺旋焊缝钢管生产许可初审98民用船舶生产许可初审99重要电子元器件生产许可初审100电子应用仪器及电源装置生产许可初审101教学用安全仪器生产许可初审102油锯生产许可初审103铁路车辆闸瓦生产许可初审104弹条扣件生产许可初审105带电作业工器具生产许可初审106轧钢辊生产许可初审107建筑幕墙生产许可初审108工业搪玻璃设备生产许可初审省安监局109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审查省宗教局
110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111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留学审查省气象局
11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113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省测绘局114测绘行业特有工种从业资格认定 省通信管理局 115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单位资质认证省国税局
116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117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118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批云南检验检疫局
119出口质量评审员注册120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121国境口岸从业人员健康证签发
云南银监局
云南银监局
122
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副监事长任职资
格审查12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审查124农村信用社(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125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外汇
业务主管负责人和其他外汇业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126外资金融机构自递交解散或关闭申请之日起转移或出售资产审批127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外汇
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做本外币币种调整或者营运资金的增加或者减
少审批128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联社)、邮政储蓄机构变
更银行卡名称、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129商业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注册登记业务审批130外资银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审批131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审批132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业务审批133保证收益类产品审批134电子银行业务审批135农村商业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审批136农村合作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审批137
农村商业银行同城分支机构(含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设立(筹
建)的审批138
农村合作银行同城分支机构(含非法人信用社、分理处、储蓄所)
设立(筹建)的审批139社保基金托管业务的审批140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审批141银行借记卡业务审批142外资银行总代表处设立、终止审批143外资银行总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云南保监局
144保险代理机构开业核准145保险经纪公司开业核准146保险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核准147保险公司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148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撤销审批149保险代理机构解散审查150保险代理机构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审查151保险代理机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查152保险代理机构变更股东或合伙人、变更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审查153保险经纪公司解散审查154保险经纪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审查155保险经纪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查156保险公估机构开业核准157保险公估机构解散审查158保险公估机构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审查159保险公估机构变更股东或合伙人、变更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审查160保险公估机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查161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有关制度和人员情况审查162 *** 代办合同文本格式审查163保险中介机构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审查164保险公司在保险代理机构设置远程出单点审查165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办法审查
附件2:
云南省人民 *** 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42项)
部 门 序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 省发改委1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核准省民委
2少数民族特需黄金分配指标审核3民委系统统计项目审查4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审核5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调整审批省 侨办6对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审批 省国防科工办 7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器材买卖合同审批省科技厅8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省公安厅
9保安人员资格审批10准驾警车和“云O”专用号牌车辆驾驶人审批省财政厅11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 采购计划、立项审批省交通厅
12水运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信登记13港口消防安全设施综合审批14船舶消防安全设施综合审批15港口所属机动车辆管理审核16跨省(区、市)地方航道发展规划审批省地税局
17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审批18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审批19关停企业闲置和尚未利用的占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审批20
微利、亏损企业,企业停产、报销后原有房产闲置,房屋大修停用
半年以上免征或暂不征收房产税审批21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申请法定减免税审批22纳税人因困难减免农业税审批23纳税人因困难减免车船使用税审批24拆本使用发票审批25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审批26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省国税局
27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28
农、林、牧业和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延长减征企业
所得税期限审批29外商投资企业分阶段投资或追加投资享受税收优惠审批30
中西部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延长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审核31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核准3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33
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
得税审批34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审批35外商投资企业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减免审批36在特定地区设立的从事特定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征所得税审批37
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审批38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审批39外国企业改变纳税年度审批40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核准41拆本使用发票审批42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审批
附件3:
云南省人民 *** 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项)
下放管理层级(2项) 部 门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省卫生厅
1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原
料生产的审批州、市卫生行政部门
省气象局 2施放无人驾驶自由和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部门调整实施机关(3项) 部 门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调整管理实施机关 省公安厅
3 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核发 环保部门4
氯酸钾、硫磺、铝粉等具有爆炸、燃烧性能的烟
花爆竹生产原材料定点进货、凭证购销审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省食药监管局
5
***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 卫生主
管部门 合并同类事项(原11项,并为5项)部 门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合并后项目名称省信息产业办
6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
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省无委办
8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
9制式无线电台的强制备案 省林业厅
10产地在我省的国家和省珍贵树木特种运输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
11木材运输证核发省食药监管局
12
*** 品(含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审
批 *** 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审批
13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批准 云南检验检疫局
14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15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核发16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证核发
附件4:
云南省人民 *** 决定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6项)
调整实施机关(6项)部 门序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 调整管理实施机关省公安厅
1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核发劳动保障部门2民用爆破器材进口审批国防科工部门3放射防护设施使用审批环保部门4放射性药品使用审批环保、卫生部门5烟花爆竹定点进货审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省质监局6学生饮用奶定点企业审批农业部门
昆明市林业行政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二条 对山权明确、四至界限清楚而以林权纠纷为借口进行乱砍滥伐而致使林木遭受损失者,追回所砍全部林木或赔偿全部林木损失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林木损失二至四倍罚款,按照“砍一种五”的原则责令其限期补种成活。第三条 对有争议的山林,在权属纠纷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进行砍伐。违者,没收全部砍伐林木或赔偿全部林木损失费,并处以林木损失一至三倍罚款,按照“砍一种五”的原则责令其限期补种成活。第四条 对侵犯和破坏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林业生产联合体的合法经营权利者,责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处以林木损失一至二倍罚款。第五条 对未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撤离所占林地,并补交育林保证金和处以应交数额的10-30%的罚款。第六条 在特种用途林、防护林、风景林、水源林以及和昆明近郊“十二片”(观音山、碧鸡关、普吉、蛇山、花渔沟、松华坝、呼马山、跑马山、呈贡、海口、晋宁、昆阳)、“两条线”(昆明至路南石林、昆明至安宁温泉沿线两侧面山)以及《滇池保护条例》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损坏林木或破坏植被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1、对损坏林木者除没收所损坏林木外,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罚:损坏幼树一株罚栽活树木5株,并罚款2至6元;损坏5-15年生林木的,每损坏一株罚栽活树木10株,并罚款10至30元;损坏16-20年生林木的,每损坏一株罚栽活树木20株,并罚款30至70元;损坏20年以上生林木的,每损坏一株罚栽活树木30株,并罚款100至300元。
除以上处罚外,没收所损坏的全部林木。
2、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植被的单位或个人,除责令停止作业外,按每平方米赔偿植被、资源损失费5至10元。
3、在上述林区进行土葬损坏林木、植被的(经批准的 *** 墓地除外,除按市 *** 原有规定处罚外,并处以100至300元的罚款。
4、在新造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铲草皮、烧灰积肥、栽荒种地者,每平方米罚款0.5至1元,并限期退还所占林地。
5、在上述区域内放牧者,按每头牲畜处以1至3元的罚款,每群(五只以上)牲畜处以10元罚款。第七条 采摘桉树枝叶烤桉油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凡采摘个体、集体、国营经营或承包的桉树枝叶烤桉油者,必须经县以上林业部门批准,并按烤油收入的10%交纳育林费。
2、未经县以上林业部门批准,擅自采摘按树叶烤桉油者,没收所烤桉油及烤油工具,并处以50元以内的罚款。
3、禁止采摘桉叶过量(超过桉树枝叶一半);禁止对幼树(胸经20厘米以下)进行采摘。违者,将酌情罚款。第八条 对排放“三废”污染环境,造成林木、苗木死亡的,除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罚外,由排污单位赔偿林木、苗木全部损失,损坏苗木每亩并处以罚款400至1000元。第九条 对偷砍盗伐林木者,除没收被砍伐的木材或赔偿林木损失费,按偷砍盗伐林木的价值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外,并按每立方米木材或每吨薪材价值征收二至四倍的育林基金。第十条 对未经批准乱砍滥伐林木者,除没收所砍木材或赔偿林木损失费,按乱砍滥伐林木的价值处以二至四倍的罚款外,并按每立方米木材或每吨薪材价值补交二至四倍的育林基金。第十一条 对不遵守采伐林木的规定,超额砍伐木材者,其超砍部分,除按每立方米木材价值处以三至五倍罚款外,并补交二至四倍的育林基金。第十二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工作。对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的,按应栽株数每株1至2元或按每亩400至600元处以罚款,并限期更新造林。第十三条 国有林、集体林和“两山”范围内的林木发生森林病虫害不测报、不防治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林权所有者或管护者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第十四条 对违反采伐证、运输证、木材销售证(以下简称“三证”)管理使用规定者给予以下处罚:
1、超出经营范围或无证经营木材,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的,每立方米罚交育林基金和更新造林资金50至100元,木材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没收。
2、伪造、涂改、倒卖、转让或重复使用“三证”者,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内的罚款。
3、凡运输木材手续不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扣留木材,并限期补办手续。明知手续不全仍擅自运输木材的,除扣留木材并限期补办手续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予一千元以内罚款。
4、违反木材市场管理规定,进行非法交易的木材,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没收。
企业申办 林业调查资质该具备哪些条件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甲级资质分为甲 A 级、甲 B 级两个档次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一般企业是从丙级开始申请。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10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 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云南省人民 *** 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 *** 令
(第150号)
《云南省人民 *** 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的决定》已经2008年10月27日云南省人民 *** 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秦光荣
2008年11月22日
云南省人民 *** 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 *** 职能,加强我省发展软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 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云发〔2008〕6号)精神及深入贯彻“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需要,按照省人民 *** 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人民 *** 法制办公室、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58个省级部门现有的1107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四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人民 *** 决定第四轮取消和调整392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9项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11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7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压缩1/3以上(均按工作日计算)。经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压缩审批时限目录,由省人民 *** 法制办公室、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 职能转变为核心,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继续取得新的进展。
附件云南省昆明市林业勘察资质最新政策:1、云南省人民 ***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项)
2、云南省人民 *** 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39项)
3、云南省人民 *** 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11项)
4、云南省人民 *** 决定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107项)
附件1
云南省人民 ***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项)
部门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取消后
规范方式
省科技厅
1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
省司法厅
2
法律职业资格认可初审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
省人事厅
3
人才招聘广告审批
市场主体
自主决定省国土
资源厅4
古生物化石出境展览登记初审
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省建设厅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核准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核准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
7
建设工程造价员(概预算员)资格证核发
行业组织
自律管理
8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资质核准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
省农业厅
9
上道路拖拉机检验
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省林业厅
10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
或变更隶属关系初审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11
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
产品单位审核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12
利用省属森林经营单位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
从事森林旅游开发和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审批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13
产地为我省的国家和省珍贵树木特种运输证件核发
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省文化厅
14
境外团体和公民到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民族民间传统
文化学术性考察与研究审核市场主体
自主决定
省体育局
15
公共体育设施拆除或者改变功能、用途初审
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省工商局
16
商品交易市场登记
市场主体
自主决定
省新闻
出版局
17
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核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
18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核
采用事后
备案管理
省质监局
19
国储棉入出库公证检验
行政机关
日常监管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