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 几处请告诉我
浙江省涉及伤残鉴定业务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司法鉴定资质在哪办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司法鉴定资质在哪办:
1、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司法鉴定资质在哪办:杭州市凯旋路268号(浙大华家池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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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4号楼。
3、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590号4幢8楼C座C3。
4、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浙江科贸大楼9楼。
浙江省涉及伤残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较多,具体联系方式可以登陆浙江省法律服务网(网址:浙江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中司法鉴定服务)根据地区进行详细查询。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扩展资料: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
二、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建议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案情材料(如诉状、答辩状、既往鉴定意见书、本次鉴定委托书等),病历材料(包括伤后当时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史记录、随访门诊病历、反映病程的影像学检查资料等)、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复印件一般不退回。
2、被鉴定人需要真实的配合鉴定人进行相应的检查。
3、工伤鉴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4、医疗损害鉴定需要通过法院、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或者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5、鉴定过程中,需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或者进行电话告知。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
浙江省法律服务网-杭州司法鉴定服务
百度百科-伤残鉴定标准
百度百科-司法鉴定机构
杭州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司法鉴定资质在哪办的伤残鉴定机构较多。具体名称和地址如下:
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文书、痕迹、声像资料鉴定)
地址: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A座5层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华池北路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芯图大厦11楼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天目山路97号浙江科贸大楼9楼杭州华硕司法鉴定所
地址: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2幢17楼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
地址:中山北路607号杭州现代城建大厦5层浙江商检司法鉴定所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1号浙江绿城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文三西路241号千麦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司法鉴定资质在哪办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司法鉴定资质在哪办,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杭州市有哪些地方有司法鉴定机构?
如果是人身损害鉴定的话,那么有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浙江商检司法鉴定所、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
林业司法鉴定
林业司法鉴定
摘 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足发展,法人和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或间接造成森林资源消长的行为在不断增加,尤其在林地、林木方面的损害案件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公正、科学、准确的森林资源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案件诉求的标底。
关键词:林业;司法鉴定;问题;对策
1 林业司法鉴定的意义
林业司法鉴定是顺应现代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发展的产物。
通过获得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运用广泛、系统的林业科学知识,采用科学准确的鉴定方法,对损害森林资源的行为做出定性定量的判定。
其鉴定结果是涉林司法诉讼中的重要物证,是社会司法鉴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涉林案件鉴定存在的不足
2.1 鉴定主体缺乏法定化,没有统一的鉴定机构和固定鉴定人员
首先,对鉴定人员应具备何种条件,如学历、资历、职称等未作规定。
刑诉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清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其次,林业鉴定中常是聘请林业局内部工程师进行鉴定,而林业案件的侦查是森林公安机关,也隶属于林业局,案件容易形成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往往导致侦查人员与鉴定人之间达成某种形式的默契,而削弱相互间的制约,并极易造成侦查人员影响鉴定人和鉴定结论的局面,使得鉴定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受到质疑。
最后,我国的行政机关存在着一定的行政级别,当不同级别的鉴定机构作出相互不同的鉴定结论时,审判人员对鉴定结论权威性的确认,往往不是通过审查鉴定人的资格来进行,而是盲目相信“行政级别越高鉴定结论也就越可靠”。
2.2 林业刑事案件的鉴定的受理及鉴定过程未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事鉴定规则》中规定的各步骤进行
在操作中主要表现为:对鉴定材料来源未查清,鉴定工作与勘验脱节,不注意鉴定对象所处的环境,检验程序、时限、及检验后材料的处理不正确,以至出现许多鉴定结论瑕疵。
鉴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缺少统一鉴定标准是鉴定结论的根本保证,是衡量鉴定结论正确与否的尺度。
2.3 鉴定结论书内容不规范、不详细
定结论书没有按《刑事技术鉴定规则》中规定“结论、检验、论证、结论” 四个部份来阐述鉴定过程与结果,这样的鉴定书常使公诉方在庭审中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2.4 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影响着鉴定结果
由于长期隶属林业内部,受到行政权力和行政压力的影响,使得鉴定常不能依法独立进行,出现随行政需求而随意变化现象。
另一方面,过火面积大, 相关领导要追究责任,鉴定就被缩小,同样也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3 解决不足的主要对策
3.1 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林业刑事案件鉴定机构,确立鉴定人员从业资格、权利、义务
①建立全国统一的林业案件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制度。
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保障鉴定人员的素质进而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②实行执业证书制、名册制、注册制等系列管理措施。
司法鉴定人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证书后,进入司法鉴定人登记名册。
根据我国地域辽阔的实际情况,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建立和实行鉴定机构登记制度和鉴定人名册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掌握,并送司法机关备案。
执业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未经年审的不得继续执业。
③ 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定期培训制度和晋升制度。
通过知识技能的更新,提升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通过公正、公平的评价机制,考核鉴定人员的技术水平,评为不同等级的鉴定人员,提高鉴定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④经省人民 *** 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成立林业刑事鉴定专门机构,作为独立鉴定组织,此机构在进行鉴定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的领导,使得鉴定人能独立的履行鉴定职能。
3.2 规范鉴定程序
①统一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或方法。
由有司法解释权的机关对鉴定标准和方法做出统一规定,使得鉴定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也更有说服力。
如对失火案中直接损失如何根据市场定价,协同物价部门进行鉴定,以及如何估算剩余物的价值。
②完善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鉴定人作为专家证人有义务出庭接受专门问题的质证,对鉴定结论精确与依据作科学分析。
鉴定人出庭作证有助于法官正确理解、审查鉴定结论,审查鉴定人的资格,还可以展示司法鉴定的全过程,包括鉴定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标准是否有科学依据等等,可以解决时下许多人抱怨的“鉴定程序不透明”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控辩双方更好地核实案件事实,而且能使被告在公开质证中信服,还增强鉴定人的责任心与法律意识,杜绝轻视法律和不讲实事求是的现象,使自己的鉴定全面、细致,尽一切努力使鉴定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也能虚心听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使之认识到鉴定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与意义。
③严把好审查鉴定结论关。
由于林业鉴定专业性强,对多数人员要审查判断其可信度有一定难度。
在实践中,可以从鉴定结论的审查方式、审查内容和是否达到诉讼要求入手,严把审查鉴定结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