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根据需要建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协调机构,保障反走私综合治理必要经费,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纳入 *** 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反走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反走私综合治理协调机构应当研究制定反走私综合治理政策措施,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职责任务,推进联合执法或者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涉案物品处理机制,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第五条 海关、海警、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职责查处走私行政违法行为和走私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但是,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烟草专卖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货物的,由烟草专卖、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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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缉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的案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林业等部门依法查处;但其中的进口成品油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本规定直接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烟草专卖、林业等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执法部门。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务、渔业、海关、海事等部门和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下列反走私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一)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数据互联、情报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二)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设施建设,在辖区内港口、码头、堤岸和走私易发的海湾、滩涂设置视频监控等设施,并落实监管责任和人员;在走私易发区域设置反走私宣传栏、警示牌;
(三)建立日常巡防督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港口、码头、堤岸和走私易发的海湾、滩涂进行排查,明确防范重点,落实巡防责任;
(四)建立车辆、船舶信息档案,完善车辆、船舶违法行为信息通报机制,指导和监督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依法经营;
(五)按照职责依法、高效做好收缴或者没收的冷冻食品、成品油、车辆、船舶等涉案物品处理工作;
(六)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村(居)民委员会以及从事港口码头经营、船舶拆解、固体废物处理、成品油经营的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制定举报奖励和举报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处理机制。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进口货物,应当索要或者复制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建立凭证档案以及进货、销售记录制度。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本规定所称的进口货物合法来源证明,包括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纳税凭证、商业单证、运输单证、依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合法来源的材料。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被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同意的延长期限内,对其所运输、储存、销售的进口货物不能出具合法来源证明,但无法按照走私违法犯罪查处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同意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
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运输、储存、销售成品油,在被检查时既不能按照前款规定出示合法来源进口证明,也不能出示出库单、运单、购买发票等境内成品油的合法有效证明,同时无法按照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按照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成品油经营行为查处。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提供下列便利:
(一)提供资金账号、发票、虚假证明材料;
(二)提供商品标识、包装、说明书、合格证;
(三)提供装卸、运输、仓储、保管服务;
(四)提供码头靠泊服务;
(五)提供其他便利。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规范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大江东集聚区)。
大江东集聚区范围以浙江省人民 *** 批准的相关规划和杭州市人民 *** 确定的范围为准。第三条 大江东集聚区以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强化现代产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高端城市功能、一流生态功能,建设成为产业主导、生态优先、服务完善、品质高尚、产城融合的省级现代产业集聚示范区。第四条 杭州市人民 *** 设立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作为其派出机构,负责大江东集聚区内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行使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济、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对大江东集聚区内投资建设项目的所有审批事项,依法赋予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或相关派出机构与杭州市相同的管理职能和审批权限,由杭州市有关行政机关全部委托或授权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和相关派出机构行使。第五条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发布大江东集聚区的有关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大江东集聚区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杭州市市域总体规划、萧山区分区规划相衔接,依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大江东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市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大江东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大江东集聚区的规划、国土(包括土地整理)、城市建设、人防、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大江东集聚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农业、水利、林业、旅游、交通、统计、物价、审计、外事、人力社保、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 、民政、民族宗教、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大江东集聚区的公安、司法行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设在大江东集聚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工作;
(九)协调海关、检验检疫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单位的工作;
(十)承担市人民 *** 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立若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大江东集聚区的经济和社会行政管理事务,并可根据发展需要,对工作机构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第七条 有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大江东集聚区依法设置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与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第八条 大江东集聚区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报市人民 *** 批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修改和调整的,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提出方案,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并确认;涉及跨区域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布局调整的,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应当征求萧山区人民 *** 的意见,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报市人民 *** 批准。第九条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受市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萧山区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的委托,对投资项目和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依法实施行政审批。需报国家、省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按规定程序上报。第十条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设立办事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第十一条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受市人民 *** 的委托或者指定,负责大江东集聚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或者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应当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前款规定的征收补偿行政行为的有关事务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一般需要甲、乙、丙级资质,首次申报的时候,只能先从丙级开始申报,不能直接申报甲级与乙级,只能通过升级获得。
申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企业资质证书的基本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照片或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证明资料
3.办公室及工作场所的租赁协议的正本或扫描件;
4.害虫防治技术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影印件;
5.其他资质申请表资料,咨询顾问会详细告知客户;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丙级办理条件:
a)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10 hm2/天的作业能力。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丙级人员要求:
1、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名以上;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乙级办理条件:
a)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 年以上;
c)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30 hm2/天的作业能力;
d)近2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有一定的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人员要求:
1、具有 3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1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7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2 人;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甲级办理条件:
a)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 年以上;
c)具有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与防治项目经费预算的能力;
d)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药械仓库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及场所,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100 hm2/天的作业能力;
e)近3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项以上,或单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项以上,有较强的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人员要求:
1、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2 名以上;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30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5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5 人;
二、害虫防治是运用有利微生物或别的微生物来抑止或解决有害生物防治的一种预防方式。
(1)运用微生物菌种预防。普遍的有运用细菌、病菌、病原体和能代谢抗生物质燃料的抗生菌,如运用白僵菌预防马尾松毛虫(细菌),苏云金杆菌各种各样变异中药制剂预防多种多样林果业虫害(病菌),
病原体粗提液预防蜀柏毒蛾、松毛虫、泡桐大袋蛾等(病原体),5406预防绿化苗木青枯病(芽孢杆菌)微孢子虫预防舞毒蛾等的稚虫(腔肠动物),泰山1号预防天牛(纤毛虫)。
(2)运用寄生性克星预防。关键有寄生蜂和寄生蝇,普遍有赤眼蜂、寄生蝇预防松毛虫等多种多样虫害,肿腿蜂预防天牛,花角蚜小蜂预防松突圆蚧。
(3)运用觅食性克星预防。这类克星许多,关键为食虫、食鼠的哺乳动物和觅食性节肢动物两类。飞禽有山雀、灰喜雀、啄木鸟等觅食虫害的不一样虫态。啮齿动物克星如黄鼬、喜鹊、蛇等,节肢动物中
觅食性克星有飘虫、幽灵螳螂、小蚂蚁等虫类外,也有搜索引擎蜘蛛和螨类。运用生态体系中各种各样微生物中间相互依赖、互相牵制的生物学状况和一些生长习性,以预防伤害农牧业、仓储物流、房屋建筑和群体身心健康的微生物的对策。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伤害
山林很有可能遭受多种多样方法的伤害,如滥砍滥伐、火灾事故、雹子、风灾、霜降、旱灾、空气污染等.但比较严重的伤害可能是山林病害。每一年在我国遭到山林害虫伤害的林地类总面积超出上耕地红线,
1975年全国各地值保工作报告明确了“防患于未然,综合性预防”的战略方针,为在我国山林害虫防治工作中指明了方向。山林害虫综合性预防,便是灵活运用害虫和山林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关联,
以防患于未然,以林业技术性为基本,发展趋势生态系统中不利害虫而有益于林水身心健康生长发育的要素,闲地因势地应用微生物、物理学、有机化学等对策,避免 空气污染,把害虫操纵不在泛滥的水准,以做到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树木速生树种丰收的目地。
杭州职高有哪些学校 哪几个比较好
在杭州上职高,哪些比较好?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几所杭州比较好的职高,仅供参考。
杭州中策职业学校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是中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杭州市 *** 命名的五大名校教育集团之一,是浙江省开办最早的职业学校,是杭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学校。从1979年创办至今,人才辈出,硕果累累,曾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环境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先进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省绿色学校、杭州市两个文明建设红旗单位、市“十佳”职业学校、市“十佳”国际旅游资源访问点、重点涉外参观单位。学校规模大,专业门类多,在校生人数达3500人,进口出口畅通,升学就业两旺,为浙江省、杭州市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职业教育的一片热土,被誉为“新型劳动者的摇篮”、职业学校的“领头雁”。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于1984年,是杭州市成立最早的职业高中之一,也是目前浙江省职教界发展速度最快的学校之一。学校现占地面积78.3亩,共有37个班级,在校生1652人,中高级职称教师有50人,占专任教师的60%。在近几年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办学方向明确,办学成效明显,“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指引着学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
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创办于1993年,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连续四年被评为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2010年丁桥校区落成暨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教育集团成立。近年来,学校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中职改革示范建设校”“全国德育先进学校”“浙江省首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浙江省教育科研百强学校”“杭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十佳单位”“杭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数字媒体技能教学示范项目试点”“第四批新杭州人文化家园”“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A级食堂”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