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新的办法或可衔接招投标
依法应当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人对拟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设置投标企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他资质条件。对投标方的要求:施工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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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招标人对拟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设置投标企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他资质条件。
不需要。现在预制构件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经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审批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建筑施工企业。
类似业绩通过面积、造价等量化指标体现的,一般可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70%。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各地招投标企业诚信库中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及有效期的限制。
可以肯定的是,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行业竞争的整体格局将发生本质的改变。之前,企业要承揽园林绿化项目,必须有相关资质,资质取消后,有园林绿化经营能力的施工企业都可以参与投标。
林业工程师,能否将资质借给公司参与招投标?是否违法或者违纪?具体法律...
自己不参与到该项目,但借给了自己公司招投标吗?不是 *** 到别的公司吧,那一般问题不大。不过严格说起来的话,这个算是违法行为。具体的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
违法。承包人非法转借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所以一般借资质投标都会事先说好,不然就是白为他人做嫁衣裳了。
*** 采购资质不够可以投标吗
不可以。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 ***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工程招标要根据工程建筑规模,工程质量需要和当地环保质量的需要,投标工程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能力,达到一定生产资质,在以往工程中有一定的信誉,以上三点投标公司必须要做到,才有资格叁加投标。
如果构成废标,那么资质不全的这家被废,投标单位小于3家,如不是 *** 采购项目则不能进行公开开标。如果是 *** 采购项目,则可现场向财政厅监察的领导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招标。
林业局招标需要什么资质
1、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暂定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乙级: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甲级: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3、以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为例:(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4、需要的资质如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要求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建筑师证书(根据招标要求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安全B证。质检员上岗证(资质证)。专职安全员证书(c证)。
5、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ISO9001;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企业获得的荣誉或能体现行业地位的证件。
6、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 5 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 2 人(含 退休人员 1 人)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公开招标限制条件可以用资质代替吗
1、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但现在的投标公司实体情况不佳,注册资金实际拥有量花样繁多,招标单位担心招投标项目的最终实施和结果是可以理解的。
2、工程招标要根据工程建筑规模,工程质量需要和当地环保质量的需要,投标工程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能力,达到一定生产资质,在以往工程中有一定的信誉,以上三点投标公司必须要做到,才有资格叁加投标。
3、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土石方,园林绿化等不需要资质的就可以,但是如果是钢结构,基础工程就需要。
4、无效。招标人要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人代为招标,如果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资质,代理人超越资质招标的,招标行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浙江四大类 *** 投资项目必须招标?
1、法律分析:可能需要。公开招标是 *** 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其他方式还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不过这些方式的确定都是有条件限制的。绝大多数达到一定数额(如北京市政采是八十万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即《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列的强制招标项目。
3、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杭州市本级(不含市辖区)及宁波市本级(不含市辖区)100万元,市级(杭州市本级、宁波市本级除外)50万元,县级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