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调丙级资质人员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法人单位允许聘用 *** 技术人员(指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到本单位工作,具体审核人员要求的原则如下:
丙级单位中级工程师5人,可聘用中级职称人员2人(含退休人员1人)。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聘用 *** 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该技术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创业的协议或证明文件。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员予以登记,并结合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建立持证单位继续教育档案,记录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对取得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无技术职称人员,可作为初级技术人员管理。已取得园林、信息、测绘等方面的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经参加林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技术人员,可视同为林业相关技术人员。
请问您人员缺了吗?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
下面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的申报条件。
首次申报的时候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技术有资质的人员,只能先从丙级开始申报,不能直接申报甲级与乙级,只能通过升级获得。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丙级办理条件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技术有资质的人员:
a)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技术有资质的人员;
b)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10 hm2/天的作业能力。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丙级人员要求:
1、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名以上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技术有资质的人员;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乙级办理条件:
a)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 年以上;
c)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30 hm2/天的作业能力;
d)近2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有一定的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乙级人员要求:
1、具有 3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1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7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2 人;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甲级办理条件:
a)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 年以上;
c)具有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与防治项目经费预算的能力;
d)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药械仓库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及场所,并具有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不低于 100 hm2/天的作业能力;
e)近3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项以上,或单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项以上,有较强的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甲级人员要求:
1、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2 名以上;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30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5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5 人;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领导介绍
汪奎宏 现任浙江省林科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员;浙江省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林学会竹子分会副会长、浙江省植物生理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农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国家林业局跨世纪培养人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技术有资质的人员的中青年专家。长期从事竹类栽培与加工、植物生理方面的研究,曾获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浙江省第四届青年科技奖、“全国星火标兵”等荣誉称号,是我省竹类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 汪奎宏同志共主持或参加完成了50余项科研、推广项目,共获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主持完成的“竹材深加工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主持完成的“毛竹笋用林丰产结构调控技术研究”、“环保阻然中密度复合板的研制开发”、“香菇栽培基质资源开发利用”、“毛竹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分别获得浙江省科技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出版《中国毛竹》等专著11本,其中主编6本。负责建设浙江省竹类研究重点实验室。在竹类栽培、竹材加工、竹工机械研究上成效显著。 在科研工作上汪奎宏同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科技与实际相结合,着重研究解决困扰林农经济发展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浙江省杭州市林业技术有资质的人员他经常深入林区,把科技知识送到林间地头,为当地的林技人员和广大林农讲授有关实用技术,受到各地群众欢迎,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 江波现任浙江省林科院副院长、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站长,研究员。北京林业大学森林培育学博士,国家林业局营林咨询专家,江西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 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林学会森林食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浙江省林业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森林生态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贴,获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和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等荣誉称号。 长期从事森林培育与生态研究,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国家攻关、省重大等各类科研项目32项,共获科技进步奖12项,其中主持完成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10年)、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200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3项(1997年、2001年、2007年);出版《森林生态体系快速构建理论与技术研究》、《多功能用材林研究》等专著8部、论文集2本,公开发表主要论文50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申请发明专利4项,制订技术标准与规范8个,认定林木良种8个。 牵头负责的创新团队建立并提升了我国区域森林生态体系快速构建理论,丰富了多功能森林经营技术体系,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关键技术上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创立了浙江省森林生态定位监测网络,在生态林营建、榉树杉木良种选育、生态功能评价及林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形成了自身优势与特色,将及时运用原创性研究成果,率领团队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 朱光权调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森林培育技术研究工作和党务工作。1997年赴日本福井研修1年。 先后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了省重大项目、国家林业局重点项目、省基金课题、林业厅重点项目、丽水市重大项目等共12项。取得了具有实用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6项,其中《爆碎法提高饲料利用率及其效果研究》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香菇栽培基质资源开发利用》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短轮伐期菇木林培育技术研究开发》获国家林业局科技进步三等奖,《浙江省营林技术决策咨询系统研究与开发》获省林学会科技兴林奖二等奖;《食用菌胶囊菌种标准化繁育技术开发研究》获省林业局、省林学会科技兴林奖二等奖,《HACCP在出口食用菌栽培与加工中的应用研究》获丽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已发表学术论文21篇,合著出版著作3部。 柳新红现任浙江省林科院副院长、研究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育人员,中国林科院森林培育学博士。曾获全国优秀林业科技工作者、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等荣誉称号。 1993年以来先后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南山区兰花资源调查与评价”、省林业厅重点推广项目“森林蔬菜栽培与利用技术推广”、浙江生态省建设考核重大项目和丽水市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短轮伐期高效工业原料林定向培育关键技术研究”、省科技攻关项目“珍稀速生原料林树种——翅荚木引种及其快繁技术研究”、省林业厅省院合作项目“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树种选择和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项目“特种工艺用材新品种选育与定向培育研究中试”和“东京野茉莉高档食用油料林定向培育与油脂精炼工艺研究”、省创新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专项“浙江省林科院林木遗传育种创新团队建设”等。现为浙江省林科院林木育种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浙江农林大学和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编《中国翅荚木》、农业部规划《园林制图》教材、《森林蔬菜利用和栽培》和《生态系统健康与生态产业建设》等专著。 朱汤军现任浙江省林科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经济林培育与林业碳汇的研究工作。浙江农林大学和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生导师;省薄壳山核桃协作组、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林业碳汇与计量)核心成员。 主持国家林业局“948”项目(薄壳山核桃优质良种杂交配置技术引进)、省重大攻关项目(薄壳山核桃优新品种引进、繁育与评价)及编制浙江省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等项目6项,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省市项目9项,分别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林业厅“科技兴林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杭州市 *** 奖项3项,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表《浙江省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项目潜力分析》等论文16篇,其中第1作者6篇。参与编写《图说森林野菜高效栽培技术》、《浙江省山地困难立地造林技术规范》等专著。 陈顺伟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浙江省森林资源生物与化学利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工分会理事,浙江省“十二五”成果转化工程“农产品加工与安全技术”咨询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浙江农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生导师。曾获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林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长期从事林产品加工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先后主持完成和在研的国家科技攻关、国家林业局“948”、省科技重点等科研项目12项,其中主持完成的浙江省重大科技攻关招标项目“高品质竹醋液机械化连续式生产技术研究”,在竹炭、竹醋液生产规模、得率和质量方面居国内外同类研究领先水平;主持完成的浙江省重大科技攻关“利用林副产品废弃物制造清洁炭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中试”项目,研制的成型机、炭化炉等成套设备产品分别出口俄罗斯、韩国、德国等11个国家,是当前国内生物质致密成型生产机制炭主流设备。成果分别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5项(其中主持完成2项)、三等奖4项,国家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发表学术论文60篇,出版专著3部。作为技术负责人签订技术转让服务合同21项。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资质标准
林业资质,这里指的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的资质,而如果是初次申请的话,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要想申请甲级或者乙级,只能通过升级才能办理,那么话不多说,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林业资质的各等级标准。
一、甲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三、丙级林业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丁级林业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林业资质的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对应了四种资质标准,从丁级资质到甲级资质,资质要求逐渐提高,申请难度也对应提高。
林业设计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一、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