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了加强林业系统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林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
非国有林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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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国有大中型林业企业或者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国有林业事业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第四条 审计署驻林业部审计局负责领导林业部直属单位和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驻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领导所属单位和指导、监督本地区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领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六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定期研究布置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批复审计报告,督促和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内部审计机构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等工作条件。第七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依法审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依据是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
(一)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
(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三)林业系统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的具体办法。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八条 林业系统的下列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一)审计机关未设立派出机构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国有大中型林业企业;
(三)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林业大中型企业;
(四)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有林业事业单位;
(五)国家大型林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六)其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林业单位。
以上单位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设立总审计师。
其他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第九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的业务能力,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有关规定办法。第十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事前征求上级审计机构的意见。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第十一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十二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者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二)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三)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客观公正的。
审计人员是否回避,应当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回避申请未被批准以前,不得终止履行审计职责。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任务第十三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经济效益;
(四)内部控制制度;
(五)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
(六)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经济责任;
(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复工前及竣工决算;
(九)育林基金等林业专项资金的提取、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十)与产权变更有关的经济活动;
(十一)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处理情况;
(十二)其他审计事项。
林业部关于印发《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林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先例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主要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四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审计监督,推动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林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应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审计与被审计之间的关系,与有关部门搞好协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林业系统审计机构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宽严适度的原则,同时全面考虑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利于促进林业的发展。第五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应定期部署、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审批审计结论和决定,督促执行审计决定。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六条 林业系统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可以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大中型企业、财务收支较大的事业单位,除审计机关已设立派出机构的以外,可以设立与本单位财务机构同级的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地方主管部门审定。第七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合理的人员结构,其数量和质量应当适应审计载作的需要。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备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在任免前,应当事先征求其上一级审计机构的意见。
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热爱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三章 审计范围第十条 审计署驻林业部审计局负责指导全国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机关驻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本地区林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第十一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林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委托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第十二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管理;
(三)育林基金及其它林业专项资金的提取、征收、使用和管理;
(四)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六)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
(七)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
(八)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九)与境内外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资金、资产的使用管理及其效益;
(十)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委托的或所在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审计事项。第十三条 林业系统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所在单位的规定,可以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
林业局招标需要什么资质
有很多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补充说明描述根据《关于促进 *** 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38号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2)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补充说明描述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后附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明细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 2、“财政部门认可的 ***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 *** 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4)明细特定资格 描述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从事审计工作的需要什么资质?
从事审计工作需要证件审计职称类证件有:审计初级证书、审计中级证书、审计高级证书审计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关证书:会计初级证书、会计中级证书、会计高级证书拥有会计与审计相关证书,都可以做审计工作
现在审计专业出来 除非你是国家数一数二的审计学校 剩下的基本从会计行业入手 等待你工作或者考研时 可以一同学习考cpa的证书 考6门 基本每年考过2门就已经很不错了 你5年之内这6门考完 便可以拿到cpa证书 现在一般从事审计工作是需要你有工作经验的 考了cpa就是干审计的活儿 基本cpa这个证书拿下来 可以进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八大内资会计事务所 很强的一个证 毕竟审计这个专业要求很高或者你可以考研 然后准备国考 进入国家级事业单位
工程审计需要什么资质?人员需要什么资格?造价工程师符合要求么?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造价工程师,可以从事的职业有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及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和后评价、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论证和优化、施工方案优选和技术经济评价。
3、工程造价的监控。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5、工程变更及合同价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6、工程造价依据的编制和审查。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浙江省杭州市林业审计资质他业务。
财务审计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这个不是固定的,一般的是4000、8000或更多,要看注册资本多少,事务所是怎么样的。
办理审计报告需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复印件;
2、委托协议书签字、盖章;审计有关事项说明签字、盖章(提供统一格式);
3、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图(纸质及电子版);
4、企业内部财务核算制度复印件;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表(提供统一格式);
5、基准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附表、汇总报表分户表;
6、基准日所有资产负债明细表,包括电子表格;
7、现金:现金盘点表、现金失盗或费用专项说明、并复印未入帐费用借条;
8、银行存款:对帐单、调节表复印件,银行询证函;明细表提供每个帐户开户行、帐号、余额;
9、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提供每个单位名称、发生时间(以最后一笔发生时间填列)、款项内容、余额;并进行函证,坏帐损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内部人员借款可以确认的列表、借款人签字认可;
10、存货:提供盘点表(保管、参加盘点人、分管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报废鉴定表、损失说明、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证明;
11、投资性房地产:提供租赁合同、权属证明等资料;
12、长期投资:分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填列明细表;
13、固定资产:按大类填列明细表,提供盘点表(使用部门人员、参加盘点人、分管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机器设备:提供明细清单,填报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数量以及大型设备购置发票及说明书复印件;
运输工具:提供明细清单,填报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数量以及车辆行车证复印件;
14、在建工程:财务列明细表,提供开工三项许可证以及完工项目的结算书;
15、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列总体情况统计表,并作专项说明;
16、长、短期借款:提供明细表,结合银行询证函证贷款金额、欠付利息情况;复印贷款合同;
17、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提供每个单位名称、发生时间(以最后一笔发生时间填列)、款项内容、余额;债务单位已经不存在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8、应付职工薪酬:补提的提供说明、“五险一金”提供函证资料;
19、应交税费:纳税申报表
20、权益类:实收资本:提供历次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未分配利润:提供股东会决议。
21、公司章程
22、其他资料: *** 补助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