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 *** 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 *** 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 *** 令
(第96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宁波市人民 *** 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 *** 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2002年3月8日市人民 *** 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金德水
二00二年三月十五日
宁波市人民 *** 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
部分 *** 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
为浙江省宁波市林业项目废除资质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人民 *** 对截至2001年底我市现行 *** 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浙江省宁波市林业项目废除资质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 *** 决定:下列167件 *** 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或因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或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予以废止(见附件1)或宣布失效(见附件2)。
## 附件1: 市 ***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118件)
序号 文号 发布日期文件名1市政[1986]12号1986.1.18关于建立副食品储备基金的通知
2
市政[1986]18号
1986.2.22
批转市劳动局、财税局《关于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的
<宁波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的几点
意见》的通知3
市政[1986]28号
1986.3.26
批转市无线电管委会《关于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意
见的报告》的通知4
市政[1986]41号
1986.4.28
转发市房地局《关于执行<宁波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
地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的通知5市政[1986]45号1986.5.3关于印发《宁波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6
市政[1986]88号
1986.10.4
印发《宁波市人民 *** 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7
市政[1986]99号
1986.10.12
印发《宁波市人民 *** 关于进一步改革商业体制,搞活
商品流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8
市政[1986]104号
1986.10.27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
干意见9市政办[1987]30号1987.5.8关于加强棉纱、坯布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10
市政[1987]44号
1987.7.10
印发《关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的通
知11市政办[1987]51号1987.7.28关于坚决制止紧销商品“卖大户”等问题的通知12
市政办[1987]70号
1987.8.27
转发市工商局《宁波市城乡集市贸易违章行为处理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3
市政办[1987]76号
1987.9.7
关于转发经贸部[87]外经贸综字第45号、[87]外经贸
综管体字第61号和省经贸厅[87]浙经贸办字第620
号文通知14
市政[1988]6号
1988.1.20
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来料加工装配等业务的规定(试
行)》的通知15市政[1988]10号1988.1.23关于粮食附加税使用问题的通知16
市政发[1988]17号
1988.1.26
批转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关于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和建立外汇调剂中心请示的通知17市政办[1988]10号1988.1.29转发市经委关于市优质产品评选办法请示的通知18市政[1988]18号1988.2.22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补充规定19市政发[1988]60号1988.3.15批转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市政[
我们之前办理的林业资质撤销了,还有剩很多林业工程师职称在公司,这些还有用嘛?
我们之前办理的营业资质撤销了,还有很多林业工程师职称在公司,这些还有用吗?我容易翻起来这个可能。还是有用处的。
宁波市 ***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 *** 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浙江省 ***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 *** 投资项目,是指 ***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 *** 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 *** 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 的贷款、赠款;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 *** 性资金。第三条 *** 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其主要类型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等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
(三)科技进步、高新技术、信息化工程、现代服务业等国家、省、市重点扶持的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项目;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项目;
(五) ***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为 *** 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 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 *** 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 *** 投资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
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信息产业、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国有资产监管、监察等有关 *** 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对 *** 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 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第六条 在 *** 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咨询、评估、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后评价等程序中,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推进服务外包,不断提高 *** 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第二章 前期管理和项目计划第七条 *** 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中拟建的 *** 投资项目,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开展 *** 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咨询论证后列入 *** 投资项目储备库。
列入 *** 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从 *** 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第八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财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 *** 投资项目计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向项目业主下达 *** 投资项目计划。
*** 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 *** 批准。第九条 *** 投资项目应当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资金未落实或未明确的,不得列入年度 *** 投资项目计划。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编制年度建设资金预算,并根据年度 *** 投资项目计划和预算安排,按照预算级次、拨款程序、项目进度、投资比例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第三章 项目审批管理第十一条 *** 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批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后方可进行建设。
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发展改革部门可以结合具体 *** 投资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等情况,通过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方式,适当简化审批程序。第十二条 申报 *** 投资项目建议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标准;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列入 *** 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业主提出,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第十三条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业主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并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林业资质取消了吗
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意味着园林绿化资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不再需要园林绿化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