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资质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信部
申请条件和限制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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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
3.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人员等;
4.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
5.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最新要求50号令来,有什么不懂,需要更细致的,可以私聊解答。
汽车生产资质
1、汽车生产资质是生产车辆的企业都需要具备的资质,车辆生产资质包括六大类:专用车类、挂车类、摩托车类、客车类、货车类、乘用车类。
2、生产资质都需要工信部审查合格获批之后才能取得,没有生产资质,就无法卖车。
汽车生产资质?
汽车生产资质严格来说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林业车辆用生产资质吗,应该叫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公告,归属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管理。按照最新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林业车辆用生产资质吗的工信部50号令《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及其审查办法进行管理及审查。
1.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林业车辆用生产资质吗:
(一)具有法人资格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林业车辆用生产资质吗;
(二)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
(三)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人员等;
(四)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林业车辆用生产资质吗他条件
2.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示范文本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作并公布);
(二)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承诺书。
长春市新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类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新办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
生产经营类”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证明原件如不便携带,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从事根、茎、苗、芽、叶、花生产的提供现有的加工和贮藏设施。自有设施提供购买发票或现有照片,租用机构的提供双方使用协议。)
3.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村(街道)办事处出具有效证明。且经营场所不在 *** 通告拆迁范围内。)
4.一般情况需提供:苗木种子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要素填写齐全。)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提供工商主体证明 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核名通知书。)
6.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双方劳动合同,技术人员需提供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种子检验员证书。)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到当地森林检疫部门取得,长春市城区0431
81962786;双阳区0431
84223605。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明,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办理区域不在 *** 通告拆迁范围内。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荒山荒地(含坡耕地)不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等生产用地用途证明材料。)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