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资质认定申请类型
国家级资质认定申请类型有两种。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分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和CNAS国家级实验室认可。国家实验室是以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开展基础研究、竞争前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
申请司法鉴定资质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 司法鉴定 的程序是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履行的必经程序,首先就是要进行委托。鉴定机构根据委托的内容去进行程序上的认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之后要与申请人之间签合同,后可以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要及时的做出处理的决定。鉴定的过程中前面的鉴定不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作出重新的鉴定,这里面有可能是因为前面的事项出现错误,所以需要重新的进行鉴定。这就是司法鉴定的程序,司法鉴定的资质怎么申请。 另外,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也要有一定的要求,所以说司法鉴定资质的申请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所以我们是不能够随意的去启动鉴定的程序,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采取一定的纠正的方法去纠正错误,我们不是随便什么机构都有司法鉴定的资格的,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应当持有行政司法机关核发的许可证,否则其得出的鉴定结论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 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去申请这个资质就要到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备案,而且定期还要进行评价,我们采用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在每年的年度考核当中应当退出,对于符合要求的可以继续承担相应的鉴定工作。而且在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也要持有鉴定人资格证。有这样严格的要求也是为了使鉴定的结论更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 目前我们的高校里会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的人员也要定期进行考试,以适应岗位的要求,所以说司法鉴定机构要正常的运行也不是很容易,其作出的结论也具有可靠性。
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可需要哪些条件?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扩展资料
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包括: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在作出鉴定结论后,比如故意伤害罪中被害人伤情为轻伤,被害人不服,认为应该属于重伤;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服,认为应当属于轻微伤,都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被害人和被告都可以)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
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
4、延期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申请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机构
林业调查规划队丙级资质是否有司法鉴定资质
目前青海省西宁市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在我国从事司法鉴定的组织包括从事鉴定的机构和鉴定人两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除青海省西宁市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了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 *** 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外,对其他各类案件鉴定的鉴定机构均未作明确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际情况综合分析,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专门鉴定机构和涉及司法鉴定的其他鉴定机构主要有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内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但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还基本属于空白,只有个别机构所从事的鉴定与林业有些关联,如动植物检疫、种子管理等。我国现行法律只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规定,具有五年以上精神科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法医师之一的可以担任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外,对从事其它司法鉴定的人员应具备怎样的资格没有明确规定。所有这些,有历史的原因,也与我国的具体国情有关。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诉讼制度的不断改革,不久的将来,我国必定会建立司法鉴定鉴定人资格认证制度。
在对林业案件的司法技术鉴定中,许多情况下都要对案件所涉及的事物进行野外现场勘查和测定。要使鉴定结论达到客观公正,使之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在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尚未建立,而当前社会又有较为广泛需求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具有一定资质的林业调查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林业有关的鉴定、检测、评估机构以及具备一定林业专门知识的林业工作者均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接受不同的委托从事林业司法鉴定工作。
西宁市司法鉴定机构在哪?
青海红十字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青海省西宁市南大街55号 邮编青海省西宁市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810000
法定代表人:张建青
机构负责人:张建青
电话:(0971)8252680 传真:(0971)8212924
许可证号:630005002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类鉴定青海省西宁市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法医病理类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42名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西宁市同仁路29号 邮编:810001
法定代表人:刘红星
机构负责人:李文方
电话(传真):(0971)6162082 6155740
许可证号:630005005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30名
西宁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地址:西宁市互助巷3号 邮编:810000
法定代表人:谷建平
机构负责人:陈 亮
电话(0971)8210882
许可证号:630106002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24名
青海省科技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22号 邮编:810008
法定代表人:张 波
机构负责人:张 波(主任) 刘知时(副主任)
电话:(0971)4397465 传真:(0971)6301878
许可证号:630005003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汽车技术司法鉴定、机电产品技术司法鉴定、供用电技术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90名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建新巷26号 邮编:810000
法定代表人:李建立
机构负责人:林 宁
电话:(0971)8233842 传真:(0971)8233842
许可证号:630005004
业务范围:痕迹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痕迹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人员个体识别、司法照相。
执业司法鉴定人:13名
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号邮编:810000
法定代表人:张成发
机构负责人:张成发
电话:(0971)6163650传真:(0971)6163650
许可证号:630106001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15名
青海为民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74号 邮编:810000
法定代表人:张康明
机构负责人:张康明
电话:(0971)491858049185904918591 传真:(0971)4918580
许可证号:630006001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司法 鉴定、痕迹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辆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