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测绘勘察工作需要什么资质?
看你是做哪些业务,如果是工程测量业务的话,看是设计业务还是简单地形图测量业务,一般普通的测绘资质乙级就可以了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下列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一)纸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影像地图,互联网地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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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告、影视等插附的地图;
(三)各类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编制、审核、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密地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图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的统一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出版、印刷、发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地图管理。第五条 省民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省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并由省人民 *** 发布。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地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地图编制第二章 地图编制第八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地理信息采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测绘作业证件。第九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地图编制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统一和 *** 、领土完整;
(二)国防安全内容,包括未公开的机场,已公开机场的内部结构及其运输能力属性,专用铁路及站内火车线路、铁路编组站,专用公路等;
(三)各种军事设施、军事禁区,以及国防、军事管理区、涉密单位及其内部设施等;
(四)国家规定的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单位和设施,包括监狱、刑事拘留所,以及武器弹药、爆炸物、剧毒物、危化品、放射性物品集中存放地等;
(五)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设施,包括大型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石油和燃气设施及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库等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民用设施;
(六)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以及未依法公布的空间平面坐标数据和高程数据等;
(七)未依法公布的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未公开的港湾、港口、码头、沿海潮湿地带的详细性质,高压电线、通讯线、管道的属性,江河的通航能力、水深、流速、底质和岸质属性,水库的库容数据等,桥梁的限高、限宽、净空、载重量和坡度属性,公路的路面铺设材料属性、隧道的结构形式等;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一条 编制省行政区域内地图的单位,在编制前应当依法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
涉及两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和省外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图编制项目的,应当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编制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地图项目的,应当向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第十二条 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本省中小学教学地图和教科书中插附的地图。
任何单位不得出版、展示、登载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和教科书中插附的地图。第十三条 编制涉密地图、内部地图的,应当在地图明显位置注明密级或者“内部用图”字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或者登载。涉密地图不得复制。第十四条 编制地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用最新的地理信息资料作为编制基础;
(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三)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标注有关公共服务信息。
测绘资质分级
名字即电话,资质参谋王工
简单说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个级别
每个级别对人员、仪器、办公场所、可作业范围的要求是不同的!
其中乙级、丙级可以直接新注册也可以升级资质
甲级的只能升级!不能新办!
请问一般是什么单位委托测绘地形图?
地产商,企业,矿业开采等单位需要地形图。
测绘地形图一般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负责,分甲乙丙丁四级。对不同等级的单位其允许的测量地形图范围有明确规定,不能测绘的报测绘局也不能测。
测绘局属于省级单位,如湖北省测绘局,国家测绘局,现场改名叫测绘地理信息局了。地方叫测绘院或测绘大队。
首先去当地测绘主管部门申请查询测绘资料,如果已经测绘的地形图你们单位可以申请使用,避免重复测设。如果没有,那么你们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测绘院或者测绘单位来做。
我国测绘管理现状
测绘现状
目前我区有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三家,分别为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建筑设计室,主要从事工程测量;成都市温江区房屋测绘队和成都圣城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四川省地矿局106地质队,主要从事工程测量。
(一)强化对全区测绘单位日常监督管理
我办对区内测绘项目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并按要求对区内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测绘专业人员在岗情况、相关测绘仪器、档案管理、依法测绘情况、信用情况、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测绘成果汇交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测管办。自实施备案制度以来,共登记备案测绘活动166件。为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我们不定期对测绘单位成果进行抽查和到测绘现场进行检查。
(二)统一全区测绘控制网,完成坐标系转换和控制网重建工作
在成都市C级、D级测绘控制网的基础上,我区完成了全区加密测绘控制网。目前我区使用的平面坐标控制网为2005年扩建完成的成都独立坐标系,是我区唯一通过国家测绘局批准的合法独立测绘控制系统,全区各项建设活动不再另建控制网和使用其它非法测绘控制系统。各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中,作为行政许可的必备资料测绘成果必须采用成都独立坐标系和国家85高程系。
(三)完成全区1:1000地形图满覆盖,并增测城乡建设活跃区1:500地形图
2006年我区已经实现了全区域277平方公里内1:1000矢量地形图满覆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结合国土部门开展1:500地籍图测绘,我们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提出将地籍图增补为全要素地形图,并将范围扩大到城乡建设活跃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实施中,预计今年11月全面完成。
(四)创新测绘管理方式,加快推进UPGIS建设
根据区委区 *** 建设“信息温江,数字规划”的要求,为远期建设“数字温江”奠定基础,我区正在建设城市规划综合地理信息系统(UPGIS)。首期建设涵盖我区规划、国土、测绘等领域,为规范测绘成果的入库,以功能实现为核心,数据兼容性为重要指标,以国家相关标准为重要依据,制定了我区UPGIS数据入库标准,确保数据标准有较强的兼容性和可推广性。
(五)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制,规范全区测绘行为
为加强全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行为和测绘成果,区测管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温江区实际,制定并实施了《温江区测绘管理实施意见》,为我区测绘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201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测绘活动包括:
(一)大地测量;
(二)工程测量;
(三)摄影测量与遥感;
(四)地图编制;
(五)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六)地籍测绘;
(七)房产测绘;
(八)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九)测绘航空摄影;
(十)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第三条 四川省测绘局是四川省人民 *** 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因建设、城市规划、科学研究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依法批准。在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平面坐标系统。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六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实行分级管理。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全省三等以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C级以上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改造与复测;
(二)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的测制与更新;
(三)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四)全省基础测绘航空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的获取;
(五)全省基础地理底图、政区地图和基本地图集(册)的编制;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市、州、县(市、区)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改造与复测;
(二)本行政区域内的1:500、1:1000、1:2000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的测制与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四)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人民 *** 有关部门提出的基础测绘需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依法报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对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省级基础测绘项目更新周期为5至10年,市、州、县(市、区)基础测绘项目更新周期为3至5年。
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九条 基础测绘经费实行分级投入。
省级基础测绘项目经费应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市、州、县(市、区)基础测绘项目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 *** 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基础测绘工作给予财政支持。第三章 界线测绘与其他测绘第十条 行政区域界限的测绘,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 *** 的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 *** 民政部门和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地籍测绘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房产测绘和城市地下管线测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房产测量技术规范的严格执行,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完整性和现势性。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构筑、建筑物的变形观测和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实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