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承包经营权需要转让时发包方有意刁难怎么处理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森林法》规定了林地林木权属纠纷 *** 处理的特定程序,即先由人民 *** 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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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关于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处理的具体承办机构,在2018年机构改革前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机构改革以后,除个别单独设立林业部门的地区外,全国大部分地区随着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合并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林地林木的权属纠纷处理职责也就相应调整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方有为,注册资本:100,000.0元,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
公司经营状况:
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招投标项目7项。
建议重点关注:
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1条,涉及“股权出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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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林业集团会倒闭吗
陕西林业集团不会倒闭。陕西林业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倒闭。陕西林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6-01,法定代表人为贾一超,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18号双威研发楼东楼305室,所属行业为林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生态资源监测。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森林防火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森林公园管理。竹材采运。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
西安绿环林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西安绿环林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任枫,注册资本:3,300.0元,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56号办公楼一楼。
公司经营状况:
西安绿环林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公司拥有8项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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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3条,涉及“法院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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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具体的手续如下;
(一)提出申请
林地所有权与林木所有权统一的,由林地所有者提出申请;林地所有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由林地所有者和林木所有者分别提出申请;林木共有的,由林木共有者推荐一名代表申请,并在《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栏中说明林木共有者。林木所有者提出申请时,应附有林地所有者意见。申请时应提交原林权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二)审核登记
在进行林地林权登记时,要做到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经毗邻单位认定后逐级审核,并填写《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审核结果要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1.个人、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换发证的审核。个人所有的林木,登记申请由村民小组、村委会现场审核,乡镇 *** 签署意见后,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村民小组所有的林地、林木,登记申请由村委会现场审核,乡镇 *** 签署意见后,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村民委员会所有的林地、林木,登记申请时,应附有本村委会内有关村民小组没有争议的证明材料,由乡镇 *** 现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乡镇所有的林地、林木,登记申请时,应附有本乡镇有关村委会没有争议的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并签署审定意见;由多名个人或多个集体组织共有的林木,登记申请由乡镇 *** 或村委会现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县 *** 换发证。
2.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林木和林地换发证的审核。由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1)对县属国有林场的林地、林木,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审定,县(市、区)人民 *** 换发证。
(2)对位于所在地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市属国有林场的林地、林木,由当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县(市、区) *** 换发证;对跨市、跨县(市、区)的市属林场的林地、林木,分别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所在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所在地市 *** 换发证。
(3)对在同一市内的省属国有林场、国家级、省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林地、林木,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市 *** 换发证,或可以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省 *** 直接发证;对跨市的省级国有林场、国家级、省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林地、林木,由市林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市 *** 审核后,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省 *** 发证。
(4)对省属农场的林地、林木,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市 *** 换发证。
除上述省、市、县国有林场和省属农场之外的其它经营单位的林地、林木,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县(市、区) *** 发证。
(5)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林地、林木,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市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审定意见,由市 *** 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