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林木砍伐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林木采伐证应具备以下条件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 1、申请人必须是林林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 2、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 森林法 第三十一条; 3、没有出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中的任何一情况; 二、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除应当提交申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处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还需要提交以下相应的证明文件: 1、国有林业企业单位、国有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及定向培育林木的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2、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3、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4、采伐征占林地上的林木,还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三、程序: 1、提交采伐申请; 2、实地规划设计; 3、审批; 4、办理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印制。
树木砍伐证怎么办理
按照规定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申请采伐证需要提交斗门区商品林砍伐审批申请表、权属证明等材料,申请表上需加盖村委会、镇林业站、镇 *** 公章。如果没有办理采伐证就擅自砍伐自家种植的树木,自己所有的林木虽然不能成为盗伐林木罪的对象,但可以成为滥伐林木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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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也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可不受采伐限额限制。
扩展资料
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需要提供林木权属证明,对于非规划林地要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在林木权属不清楚的情况下,是不能批准采伐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有效期为1个月,如遇气候等特殊原因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采伐的,应在有效期未结束之前到当地林业局办理延长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砍伐自家柏树也需办证
砍伐证怎么办理
砍伐证是由林地当事人进行申请办理。当事人需要带着相关的证件到村里,由村里进行签署意见,然后再到林业站经过林业站审批进行办理。没有砍伐证是不可以砍伐树木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申请人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并经村、组、镇签出意见。林业站踏查山场,划号核查。
必须有砍伐证才能砍伐树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此外,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认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采伐证如何办理
采伐证由地方证明逐级申报、采伐性质、所有制权利、是否符合采伐条件汇总材料、申报到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及相关管理单位审批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是否符合采伐条件。林业工作人员还需要走内部审批手续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经过林业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在15日内发放林业采伐许可证,这样才可以砍伐。采伐林木者依法取得的准许采伐林木的证件。其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是为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了严格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保护森林资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和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都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采伐林木者依法取得的准许采伐林木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砍伐证和采伐证的区别有什么不同
采伐证和砍伐证的区别是法律质不同。前者实际上是有选择的进行伐木的一种许可证,但是后者是无差别的。实际上要申请办理证件的话,是需要进行抽号,然后到窗口递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哪些情况要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 *** 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 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三十三条 利用外资营造的用材林达到一定规模需要采伐的,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行采伐限额单列。
3、《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经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由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的林木纳入当年的森林采伐限额。
第二十条 因埋设、架设输电、通讯、广播等管道、线路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扩展资料:
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采伐林木者依法取得的准许采伐林木的证件。
其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
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严格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保护森林资源。
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和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都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采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林木采伐许可证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包括幼树,下同)采伐,林木采挖等活动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管理。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责任制,各级人民 *** 的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第一责任人,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主要责任人。第四条 乡(镇)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乡(镇)、村护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划定护林责任区,订立护林公约,配备专职或 *** 护林员,落实护林责任。第二章 采伐限额制定与管理第五条 森林采伐限额每五年编制一次,由下列单位分别负责编制浙江省杭州市林业砍伐资质证:(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农场、国有大型厂矿,下同)的森林和林木由本单位负责编制;(二)农村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及县、乡道公路的护路林由县(市、区,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三)铁路和国、省道公路的护路林,城镇的森林和林木分别由杭州铁路分局、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各单位编制的森林采伐限额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经省人民 *** 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第六条 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的原则以及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做好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
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开展相应的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所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七条 县(市、区,下同)人民 *** 应当以辖区内各乡(镇)的森林资源量、各林种成、过熟林蓄积量以及各林种蓄积量为依据,分解下达采伐限额指标。
县人民 *** 可以单列一部分采伐指标用作因征占用林地、自然灾害和依法查处森林案件所造成的林木损耗。第八条 商品材实行生产计划管理。凡采伐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对人工用材林进行抚育采伐,采伐的林木胸径在10厘米以下的,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核拨每个县商品材的出县运输总量。
禁止超计划生产商品材。第三章 采伐管理第九条 森林采伐方式有: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
用材林的主伐方式有:择伐、皆伐和渐伐。第十条 采伐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抚育采伐,采伐强度不大于伐前林分蓄积的40%,伐后林分郁闭度不小于0.5;(二)主伐中的择伐,采伐强度不大于伐前林分蓄积的40%;(三)皆伐,一次采伐面积应在5公顷以内;坡度在35度以下的林分,一次采伐面积可扩大到20公顷。
因森林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原因受损林木的采伐不受前款限制。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申请采伐林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 *** 审核批准。除需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 *** 应当在正式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提交的相关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林木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第十二条 林木采伐单位和个人应当与采伐林木所在地乡(镇)人民 *** 订立采伐迹地造林更新协议。
实施皆伐作业的,采伐单位和个人应当按采伐许可证核定的采伐面积更新造林。第十三条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应当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向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许可证发放要求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由铁路、交通、城建等部门管理的林木需要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采伐单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进行采伐作业设计。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规定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将采伐作业设计和许可证发放情况报送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条第一、二款以外的其它国有林的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所在地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